阻止出境决定书送达公告
广西呈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56675487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大化瑶族自治县税务局阻止出境决定书》(大税阻〔2025〕16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红河北路167号
联系电话:0778—5822350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大化瑶族自治县税务局阻止出境决定书》(大税阻 〔2025〕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化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