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丹县税务局

关于送达《阻止出境告知书》的公告

南丹县祥瑞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221MAA7TFXHX0)、南丹县绿风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221MAA7TEWK5T)南丹县双富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221MAA7TFYP15)、南丹县恒鑫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221MAA7THHD0C)、南丹县恒盈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221MAA7TEPB7C)、南丹县鸿图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221MAA7TER0X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对你(单位)公告送达《阻止出境告知书》(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阻止出境告知书》正本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机关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锡都路86号

电话:0778-7214502

特此公告。

附件:

1.《阻止出境告知书》(丹税阻告〔202511

2.《阻止出境告知书》(丹税阻告〔202512

3.《阻止出境告知书》(丹税阻告〔202513

4.《阻止出境告知书》(丹税阻告〔202514

5.《阻止出境告知书》(丹税阻告〔202515

6.《阻止出境告知书》(丹税阻告〔202516

           国家税务总局南丹县税务局 

      20258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