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丹县税务局
关于送达《阻止出境告知书》的公告
南丹县祥瑞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221MAA7TFXHX0)、南丹县绿风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221MAA7TEWK5T)、南丹县双富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221MAA7TFYP15)、南丹县恒鑫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221MAA7THHD0C)、南丹县恒盈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221MAA7TEPB7C)、南丹县鸿图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221MAA7TER0X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对你(单位)公告送达《阻止出境告知书》(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阻止出境告知书》正本;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机关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锡都路86号
电话:0778-7214502
特此公告。
附件:
1.《阻止出境告知书》(丹税阻告〔2025〕11号)
2.《阻止出境告知书》(丹税阻告〔2025〕12号)
3.《阻止出境告知书》(丹税阻告〔2025〕13号)
4.《阻止出境告知书》(丹税阻告〔2025〕14号)
5.《阻止出境告知书》(丹税阻告〔2025〕15号)
6.《阻止出境告知书》(丹税阻告〔2025〕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丹县税务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