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

阻止出境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6年第2号

 

河池市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451200735173308N):

鉴于你(单位)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纳税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决定并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于2026年12月

1日起12个月内阻止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韦海涛出境,我局将向你(单位)送达《阻止出境决定书》。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阻止出境决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阻止出境决定书》予以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机关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60号。

联系电话:0778-225505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