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研究决定:
唐周蓝任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法制科副科长;
韦舒馨任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一股股长职务、四级主办职级;
黄海菲任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
唐猛任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税收经济分析科副科长;
唐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财务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财务管理科四级主办职级;
姚宁任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副局长;
唐炳亮任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八级,不再聘用其在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工作。
以上人员试用期均为一年,试用期自2023年12月15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