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委员会研究决定:
潘建军同志任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组组长。
免去韦俊祥同志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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