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在上级局和金城江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基本建设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推进示范点建设为重点,坚持将依法治税贯穿税收工作始终,切实规范税收执法,加强税收管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局全面落实税务总局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简化审批手续。下放审批权限,由原22项税务行政审批,仅保留4项行政审批,分别为:
(1)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2)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3)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4)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完善税务窗口功能,创新审批服务新模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事项办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公布了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绘制了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和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3.完善宏观调控。我局积极推行健全发展规划、投资管理、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制度,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建立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制度,健全税收政策协调机制,做好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着力构建政策全链条管理机制。
4.加强市场监管。我局积极推行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推行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的程序,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必须经过制定计划、征求意见、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负责人签发等程序,使用统一文号,并及时公布、在规定时限备案,我局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二是注重文件清理。与法制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抓好国家公布废止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衔接工作,通过对文件的清理,确保了法制的统一,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管理效率。我局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行行政强制依据和实施主体专项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报送同级司法部门,有效地维护了税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2.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我局确立“谁制定、谁负责、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将清理决定的作出和具体清理工作分开。把阶段性和临时性的清理工作上升为长期性的工作,理顺工作职责、明确方式方法,有利于增强清理工作的主动性。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局认真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相统一的要求,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机关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议事规则中明确的重大事项,必须进入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决定。健全市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着力提高决策水平和效率。
2.加强合法性审查。我局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设立了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法律顾问室,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法制股,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3.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我局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采取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强化内部监督,确保依法行政。成立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委员会成员针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是否适当等方面讨论并发表具体意见,最后通过举手表决对案件形成一致意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契机,构建依法治税新格局。一是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的公示事项清单进行执法事项公示;二是按照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的记录要求进行执法记录;三是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制定税务决定征收税款200万元以上和罚款10万元以上的行政决定之前必经法制审核的规定。确保我局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面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自由裁量权得到有效约束,税务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税务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形成依法治税新高度、新格局。
2.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我局推行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科学配置行政强制执行权,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我局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定,并在税收执法实践中严格执行。通过分解权力、增加审核等方式强化对重大税收执法权的事前和事中制约。建立有关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许可和审批、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我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推行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不断健全以税收风险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监管机制,提升执法效能,促进纳税遵从,依法严厉打击偷逃税和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活动。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局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加快推行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6.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我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目前,我局具有税收执法资格185人。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我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我局在河池市税务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我局进一步发展民主,拓宽群众对施政行为的监督渠道,公开办事制度,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制度,设立专用举报电话,同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扩大干部有序的政治参与,不断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税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要明确政务公开内容,组织机构及人员;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三是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四是强化监督,全面推进公开工作;五是责任倒查,确保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5.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坚持从税务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出发,按照“纠错误、常问责”的工作思路,把日常工作和队伍建设过程中发现的不够党纪政纪处理的问题纳入问责范围,不断完善税务工作问责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纠错问责形成常态,促进和带动各项工作实现新提升。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我局积极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2.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可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处理信访矛盾时,如何进退有据、把握分寸一直是衡量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依据。这就要求要严格秉持法治思维,按照规章制度积极捍卫“依法行政”。有效回应信访群众的利益诉求,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的具体制度和措施,对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反映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划分、办事程序等情况及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主动进行公开。对纳税人申请公开的信息,能够及时予以合法合理的答复。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严格按照《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加强税法宣传。为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通过“1234”宣传模式,加大政策培训辅导。减税降费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得到了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一是编制1本减税降费政策汇编,印制3000册向小微企业进行发放。二是制作2封信。在辖区范围内将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和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分别制成“致纳税人的一封信”,以信件的形式邮寄到相应纳税人手中,强化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效果。三是通过党员、青年、巾帼文明三支志愿者宣传服务队,以长途客车、公交车、出租车、自行车为依托,以广场、商场、车站、工业园区为核心,通过滚动播放视频、发放宣传资料15000份,营造浓厚减税降费宣传氛围。同时,联合河池电信公司、河池大洋商贸公司开展“党建连心 减税降费惠民生”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减税降费知识有奖问答、书法展示等宣传方式,提升减税降费宣传效果。另外,联合金城江区人社局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宣传手册》分发至缴费人手中,让降低社保费率政策深入人心。四是持续举办超40场对内对外集中培训会。对未能前来培训的纳税人,组织人员电话或微信(短信)进行培训,并通知其可到广西税务12366参加网络政策培训。
3.按照司法部门的统一安排,参加2019年全区“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当天,在文化广场展览弘扬宪法精神及建设法治中国等有关内容的板报及发放税收政策宣传资料,提高宣传覆盖面。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会议、法制讲座等形式,开展“学法用法”培训考试,举办依法行政专题讲座,规范设置法治培训内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均报告自身学习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情况。
2.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按照上级局工作要求,做好税务工作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组织工作,今年我局未有新录用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规范税收执法证件的使用,执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税收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议事机构,确立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及时制定工作要点,逐步建立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措施;加强对辖区内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培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营造良好氛围。
2.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我局均能按要求将本单位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专题分别上报河池市税务局、同级司法部门,强化对局内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依法行政考核各项指标分解到绩效考评中,及时对所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情况来看,我局从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制订措施、落实任务、监督检查等方面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但是,在政府对法治建设更加重视,税务机关履职环境更加复杂,税收管理转型任务更加艰巨,纳税人权利意识更加强烈的新形势下,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上级局和金城江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税法宣传需要加强,普法面有待拓展,对纳税人的税法宣传有待更加广泛、深入、细致,法治建设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基础工作尤其是税源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应用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是干部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税收执法监督的力度还应加强,尤其是对执法过错行为必须切实落实责任追究。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遵照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税收制度建设,构建高质量税收制度体系。认真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参与税收政策调研,组织开展地方税制改革的税收科研课题研究。
(三)坚持以依法行政为主线,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抓好组织收入原则的落实,牢固树立依法组织收入意识,努力做到组织收入与规范执法、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服务企业发展相结合。
(四)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扩权强区工作,进一步清理、调整和规范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构建依法治税新格局。
(五)强化行政监督,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工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深入推进行业纠风治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切实保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执法督察,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制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把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日常防控落到实处。
(六)提升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构建依法行政人才保障。强化学习培训,全面推进“十百千”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各类学法用法及依法行政培训班。建立法规人才库,着力发现和培养熟悉法律业务的骨干,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做好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和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的组织工作,鼓励税务干部参加在职教育和“三师”资格考试。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