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地方“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将依法治税贯穿税收工作始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税收执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基本建设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建设为重点,坚持将依法治税贯穿税收工作始终,全面提高法治思想。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审批事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仅保留4项,分别为:(1)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2)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3)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4)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我局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行政审批申请,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事项办理审批事项,有效提高行政效能。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编列“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以及“其他”8类具体行政行为的权责事项。将其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在官网向社会公开。

3.完善宏观调控。我局积极推行健全发展规划、投资管理、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制度,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建立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制度,健全税收政策协调机制,做好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着力构建政策全链条管理机制。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依法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减税费”和“稳增长”两手抓,实现组织税费收入工作和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协调并进,确保税费收入量稳质优。

4.加强市场监管。我局积极推行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推行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简化纳税人设立,提供新开办企业“套餐式”服务,实行“一窗一表一次办结”。简化注销程序,“即办流程”总数大幅提升。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局坚持法治原则,规范性文件按要求、按程序制定,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必须经过制定计划、征求意见、分管领导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等程序。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按规定时限报送上级及同级司法部门备案。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2.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情况,我局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2020年,清理税务规范性文件共1份,其中确认现行有效文件0份,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1份,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告。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局认真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相统一的要求,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机关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议事规则中明确的重大事项,必须进入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事项要进行讨论、研究、决定的等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强化决策的刚性约束。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着力提高决策水平和效率。

2.加强合法性审查。我局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成立议事协调机构,制定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设立法律顾问室,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公职律师等法律专业人才组成,办公室设在法制股,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3.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我局重大决策坚持按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进行决策,通过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进行集体决议讨论,由单位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单位负责人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讨论不通过。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我局推行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科学配置行政强制执行权,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行政处罚严格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执行。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建立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社会满意度也显著提高,形成依法治税新高度、新格局。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推行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执法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建设税务约谈室及配备行政执法记录器,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不断健全以税收风险为导向,提升执法效能,促进纳税遵从,依法严厉打击偷逃税和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活动。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局严格确定不同部门、不同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推行统一的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我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将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局具有税收执法资格176人。

6.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我局领导干部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未有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建设税务约谈室,备配统一执法服装和执法记录器,有效改善执法条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我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我局在上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监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我局积极给予配合。

3.加强行政监督。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我局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对重大项目必须经采购小组进行决策采购,再通过政府采购监督领导小组进行监督。加强对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4.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我局进一步发展民主,拓宽群众对施政行为的监督渠道,公开办事制度,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制度,设立专用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同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我局依托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政府网站等渠道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发布了涉税事项办理清单,内含办税地图、办税指南、257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广西纳税人办税指南》215项业务(其中8项必须线下办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目录80项等内容。

6.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部门,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坚持从税务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出发,按照“纠错误、常问责”的工作思路,把日常工作和队伍建设过程中发现的不够党纪政纪处理的问题纳入问责范围,不断完善税务工作问责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纠错问责形成常态,促进和带动各项工作实现新提升。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我局积极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2.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我局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设置专人管理,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的具体制度和措施,对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及反映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划分、办事程序等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对纳税人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合法合理的公开答复。同时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严格按照《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加强税法宣传。今年以来,我局积极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出台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全力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发送政策宣传短信5万余条、制发宣传资料7万份,营造浓厚氛围。以“联户进企”活动为契机,走访6000多户企业,“一对一”解决涉税疑难问题46个,让税收优惠政策深入人心,助推企业有序复工达产。

2.参加举行“宪法宣传日”宣传启动仪式。活动当天,在文化广场展览弘扬宪法精神及建设法治中国等有关内容的板报,悬挂宣传横幅2条,发放《宪法》《民法典》各200多册,印发减税降费、疫情防控政策指引和社保费划转疑难解答等宣传折子1600多份,现场接受群众和纳税人咨询16人次,不断提高税法宣传覆盖面。

3.开展“小康路上 税收共治”税收知识普及进社区活动。联合金城江区街道办水洞社区开展“小康路上 税收共治”税收知识普及活动,现场解读了减税降费、疫情防控、创业就业等税收政策,派发《“小康路上 税收共治”有奖答题活动》宣传单1200份、《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汇编》《社保费缴纳指南》等针对性宣传资料4000册。解答群众提出的社保费缴纳退补、创业就业等疑难问题200余条。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会议、法制讲座等形式开展“学法用法”教育培训,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规范设置法治培训内容。

2.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均报告自身学习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情况,牢固树立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理念。

3.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做好税务工作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工作,2020年我局未有新录用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规范税收执法证件的使用,执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税收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大力宣传学习《宪法》、《民法典》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3场《民法典》的培训。围绕实现税收现代化主题,以提升干部素质能力、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目标,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2020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培训15期,累计培训22天,达1594人次。在“学法用法”考试中全局193名在职在编干部全部参加学习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切实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议事机构,确立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及时制定工作要点,逐步建立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措施;加强对辖区内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培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

2.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我局均能按要求将本单位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分别上报河池市税务局及同级司法部门。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局内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依法行政考核各项指标分解到绩效考评中,及时对所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遵照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税收制度建设,构建高质量税收制度体系。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参与税收政策调研,组织开展地方税制改革的税收科研课题研究。

(三)坚持以依法行政为主线,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抓好组织收入原则的落实,牢固树立依法组织收入意识,努力做到组织收入与规范执法、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服务企业发展相结合。

(四)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严格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执行,构建依法治税新格局。

(五)强化行政监督,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工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深入推进行业纠风治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切实保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执法督察,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制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把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日常防控落到实处。

(六)提升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构建依法行政人才保障。强化学习培训,全面推进“十百千”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各类学法用法及依法行政培训班。建立法规人才库,着力发现和培养熟悉法律业务的骨干,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做好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工作,鼓励税务干部参加在职教育和“三师”资格考试。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