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60号,邮编:547000,电话:0778-2259761,传真:0778-225912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河池市税务局)、河池市委、市政府以及金城江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动政务公开,提升税务行政权力的规范行使,及时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围绕税收工作中心,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持续强化主动公开,努力提升信息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公众知情权的有效保障,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高社会认可度和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逐步形成税务工作良性循环的公开机制和服务体系。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公开各类涉税涉费政策信息,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持续加大电子税务局、公告栏、LED屏、直播、“税费辅导周三见”等多途径、多形式的推送,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及时有效地传递到纳税人、缴费人手中。通过推出24小时线上答疑、个性化政策辅导等动态服务模式,依托网络平台开展“远程问办”服务,为企业提供税费政策咨询、视频在线辅导、网上办税业务远程指导,让服务更加贴近群众需求。2024年,在河池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基层公告、工作动态、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各类信息共47条。2024年,由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继续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提供便捷的申请方式、明确的申请条件及答复方式。全年,本机关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为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加强对不予公开信息的定期评估与动态调整,对情势变化后可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经评估后按程序报批并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合法、准确。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积极拓展宣传阵地,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通过依托政府网站和税务网站,安排专人负责河池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内容的及时更新,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平台运行与建设,提高信息公开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与监督保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日常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发布,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与透明度,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程序关,增强民众对税务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不断完善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可优化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深度还有待提升,在兼顾谨慎性和主动性上还要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展示形式还不够丰富多元,特别是新媒体运用上,缺乏专业人员,致使信息呈现方式较为传统,在吸引纳税人缴费人关注上存在提升空间;三是主动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依然薄弱,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培训质量还有待提高。

下一步,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继续以重点任务为抓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深度,加强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建立多级审核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主动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二是拓展创新公开内容形式。如以海报、漫画、短视频等丰富公开渠道,增强与纳税人的互动交流,提升政府信息的传导力,使纳税人缴费人更乐于掌握和了解政府信息;三是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条例》《通知》等文件的学习,加强信息编写能力培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