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市税务局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建设情况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筑牢税收法治建设根基

2025年,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将其核心要义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以“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为根本遵循,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畴,置于党委学习首要位置,以此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筑牢法治税务建设根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审批提速网上快办线下兜底。格编制权责清单,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动态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目前仅保留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项。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载体,加快推进涉税审批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持续优化税费服务质效。以“智慧税务”建设为抓手,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推动税费服务模式向“线上智能主导、线下兜底保障”转型2025年,推行网上办税233项,自助终端办件量4989件,发票发售份数22400份。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及时清理、废止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和做法,破除制度性壁垒。通过系统化、制度化建设,推动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建立内部备案工作规范,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限,确保“有件必备”。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关口,并坚持以“定期清理+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实现长效动态管理。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和评估,对与法律内容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专项清理,未制定有规范性文件中与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内容,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报备上一级税务机关及同级司法部门。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始终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成立议事协调机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2025年聘请法律顾问1名,在职公职律师1名。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推行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2.严格执法资格持证上岗。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法制审核人员按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推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推动执法程序不断规范和完善。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规定执行,对清单列举的首次违法情节轻微的不予行政处罚,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着力实现纳税人、缴费人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尊严获得应有尊重,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2025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加强权力规范运行。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2.健全决策归档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和材料归档制度,实现决策全过程留痕和档案化管理,确保每一项重大行政决策可追溯、可查询,经得起检验。

3.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在关键环节的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程序性权利,并规范权利救济途径的告知,确保救济渠道明确、畅通。

4.全面落实政务公开。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增进公众理解与信任2025年行政许可公示信息1,行政处罚公示信息1条其他事项公示信息22191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提升执法数字化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优化监管、服务等平台功能,配置并应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与装备,实现执法流程在线管理、执法信息实时归集,切实提高执法质量与效率。

2.拓展服务智能化应用在持续推广与优化个人所得税APP、广西税务用人单位客户端(社保费专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等“掌上办税”系统的同时,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精准、便捷、个性化的服务体验,以科技驱动实现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解决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5年,金城江区税务局各项法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税务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一是基层执法力量与专业能力仍有短缺,个别执法人员存在法治意识淡薄,执法能力不足,业务不熟练的问题,个别业务存在程序瑕疵,执法过错行为偶有发生。二是执法人员风险意识不强,在执法过程中不注重流程、不注重细节,存在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签字不规范等。三是执法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和频率不高,存在执法过程音像信息采集不及时、不完整的问题,导致执法过程回溯管理和责任追溯困难。

2.对执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不够。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监督手段虽已建立,但利用大数据分析进行主动预警和精准筛查的能力尚未充分发挥。部门间的监督合力也有待进一步凝聚,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的效率有待提高。 “以查促管、以监促治”的长期效应尚未完全显现,监督结果与完善内部管理、优化岗责流程、强化人员培训的联动不够紧密,监督的治本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

3.法律专业人才较为缺乏。法制审核、公职律师、内控等专业人才普遍不足,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数量不足,导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的专业深度和广度受限,法律专业人才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解决措施

1.聚焦基础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强化基层执法能力,通过常态化法治培训与实战演练,提升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与业务熟练度,并建立标准化执法流程清单,严控程序瑕疵。二是推行执法文书标准化模板与核验机制,规范填写与签批流程,同时将风险防控要点嵌入执法各环节,强化细节管理。三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齐并强制使用执法记录仪,将音像资料归档情况纳入执法考评,确保过程可回溯、责任可追溯。

2.聚焦效能整合,强化执法行为监管力度。一是健全法制、纪检等部门协同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与信息会商,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建立“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优化管理”闭环,将典型问题转化为培训案例与制度优化建议,切实发挥“以查促管”的长效治理功能。

3.聚焦长远发展,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在职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通过者给予激励。建立公职律师、法制审核人才库与培养计划,通过专题培训、案件研讨、上级部门实训等方式加速专业成长。二是明确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法制审核,并适当扩大审核范围,让专业人才在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法律审核与风险把控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聚焦制度供给,夯实税收治理法治根基持续完善以税收法定原则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全面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清理全流程管理。建立政策动态评估与反馈机制,确保各项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顺应改革发展需要,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公平、透明的政策环境。

(二)聚焦依法行政,优化税收执法权力运行。将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生命线,严格遵循法定权限与程序,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行政处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创新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把握执法尺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提升执法精确度,构建依法治税新格局。

(三)聚焦执法监督,构建严密高效制约体系。强化内部权力制约,完善内控机制与执法督察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纳税人缴费人投诉举报与权利救济渠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聚焦能力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铁军。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培养、评价、任用的核心标准。实施分类分层精准培训,全面推进“十百千”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各类学法用法及依法行政培训班。建立法规人才库,着力发现和培养熟悉法律业务的骨干,鼓励税务干部参加在职教育和“三师”资格考试,提高税收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为税收法治实践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五)聚焦科技赋能,驱动智慧税务转型升级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税收业务有机融合。持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完善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税收监管体系,切实提升税费服务精准度和税收监管效能,以数字化转型助推税收治理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