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文件要求,2019年在河池市宜州区党委、区政府和上级税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依法治税的工作主线,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权力监督制约,完善纠纷化解机制,落实权益保障责任,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2019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做到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和制止征收“过头税”的行为发生。不断加大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统筹规划及调度力度,抓好税源监控分析,不断提升税收分析质量;加强税收预测,积极向河池市宜州区党委、区政府汇报,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前瞻性;规范会统核算,加强票证管理,全面推进税收统计工作。二是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全局上下协调一致,主动作为,多管齐下,落实职责划转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积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要求,大力开展宣传辅导培训工作,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及时兑现税收红利。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按照上级统一安排有序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目前我局制定的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份。二是清理各类涉税证明事项,对办税服务厅开展自查和督察,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65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和税务总局令〔2019〕48要求进行全面清理,办税服务厅已进行政策宣传和内部学习,目前涉及业务较多的取消资源税管理证明、个人销售住房免土地增值税取消个人身份证明、继承或接受遗赠不动产免个人所得税取消公证证明等事项,我局已按文件要求执行。三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建设,我局按上级安排部署稳步实施,开展税收执法资格证书清理、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置等,推行“三项制度”的摸底调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和时间安排》,对涉及的42项工作事项全部纳入工作清单,逐项厘清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和完成时限,组织相关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时限完成了前期税收执法公示信息的采集与公示工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法律顾问服务机制,为我局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 涉税行政复议等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服务,完善法律顾问参与经济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审查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依法治税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完善重大决策制度,我局相继制定了《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工作规则》《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党委会议事规则》《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局务会议制度》《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局领导专题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三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按照议事规则、流程召开党委会、局务会等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议事过程专人记录,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完整存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19年对局内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并将审核通过的执法人员名单通过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实施行政处罚时对照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综合考虑违法行为事实、情节等作出处罚决定,防止随意执法现象的发生。2019年共实施行政处罚727户次,其中,一般程序处罚40户次,简易程序处罚687户次。三是逐步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成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并印发通知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范围及具体标准。目前我局有4起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正在进行法制审核程序。四是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2019年我局购置了5部执法记录仪分配给各税务分局,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按原先采购计划2020年还需要补充购置11台执法记录仪。同时正在建设税务约谈室。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执法监督,通过税务系统内控监督平台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规范,安排专人每日查看是否出现过错预警数据,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人对存在的执法风险进行纠正。二是强化重点工作督察,对个人所得税改革、取消证明事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等工作认真开展督察督办。三是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我局成立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对税收执法人员确实存在的过错行为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确保税收执法责任制真正落实到实处,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四是强化重点工作监督和“四风”问题排查,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五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拓宽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安排专人负责信访接待,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不断健全投诉处理机制,严格执行《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设置并通过各种方式向外公布投诉电话、信箱等投诉渠道,及时处理纳税服务投诉。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深入贯彻《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2019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三是积极开展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进一步增强税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专业知识,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2019年我局发生1起行政诉讼案件,迅速成立应诉小组统筹部署,积极应对,按照《税务行政诉讼应诉规程》有关要求开展应诉工作,经过多方努力,该案件以原告撤诉告终。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已通过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及时公示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执法主体及职责、执法人员清单、执法流程、救济渠道、纳税信用等级、定期定额核定情况、欠税清册等事项;在办税服务厅公示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税务系统“双公示”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每周二进入“广西税务协同共治平台”对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审核、修改,审核通过后的信息将自动推送到自治区税务局,集中公示于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双公示”模块。自该系统4月份开通以来,2019年共审核通过行政处罚信息36条,行政许可信息256条。三是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通过办税服务大厅的宣传栏、告知栏、资料取阅架、自助办税服务区等形式向纳税人公开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税收管理资料及纳税服务信息。四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每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活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及日常税收宣传活动等,全力营造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氛围;持续推进纳税人学堂建设,加大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降费等税收热点政策的宣传辅导,解答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二是落实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按时间节点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并积极落实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运用工作,为A级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各类涉税事项,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完善银税互动,真做好企业纳税信用的激励应用,将企业纳税信用与融资信用相结合,企业凭借“纳税信用”换取“银行信用”并获得贷款,有效缓解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激励了广大纳税人依法经营,诚信纳税。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督促税务干部积极参加网络教育并完成学法用法考试,全局170名在职在编人员在线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参考率100%,考试通过率100%。二是强化税务干部法治理念,2019年法制部门参与或牵头处理了12件涉税业务,在重要事项审核和为领导决策方面发挥了法制把关作用,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逐步增强,业务处理中涉及法律问题会先咨询法制部门,各部门与外单位实施项目涉及支付款项的,会主动将合同传至法制部门,由法制部门对接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审查。三是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一名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按照合同约定参与处理各项法律事务、履行服务职责,2019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局各项法律事务18次,其中:参与讨论4次,提供法律咨询14次,审查各类合同26份。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义务,2019年第一季度撰写了《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向河池市税务局和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通过宜州党政网向社会公开。二是完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议事机构,已通过公文系统制发文件,成立我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行政审批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机构,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议事机构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三是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落实领导会前学法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作用,以带动全体税务干部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法治思维。

二、存在问题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推进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风险有效规避及应对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制部门机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人员总数的5%,但目前基层法制机构力量薄弱,人员配置远远达不到比例标准,易影响法制审核制度的推进,不能完全适应税收法治建设的需要。三是部门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优化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各部门的工作事项,需要各部门按照总局、区局清单、时间任务分解表各司其职完成工作,形成推进依法行政的整体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落实减税降费。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减税降费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抓实主体责任,确保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实落细;注重对照减税降费任务分解表和任务清单,检视各项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结合历次督查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强化整改效果监督,遏制类似问题再度出现。

(二)不断夯实税收法治基础。坚持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严格落实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公开各项涉税优惠事项的政策依据和操作标准,持续简化办理手续,减轻办税负担;强化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积极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按时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提升税务依法行政水平。

(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按照已制定好的法制审核标准和审核流程开展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涉税案件等方面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法律顾问在事前参与局内法律事务,能够降低诉讼和复议风险,提高依法行政的效率。

(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控监督平台的运用,注重日常税收执法行为的预警监控,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紧密结合内控基本制度、专项制度等,围绕行政管理及税收执法事项开展内部控制风险点排查,用内部控制约束行为、规范管理;认真开展执法督察工作,按照上级安排开展各项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采取措施完善后续监管;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对日常执法过错,严格按照总局执法过错追究相关规定对执法人员进行过错责任追究。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