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文件要求,2020年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在上级税务部门和河池市宜州区党委、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紧紧围绕依法治税的工作主线,依法依规征收税费,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完善纠纷化解机制,落实权益保障责任,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第三个全国“宪法宣传周”和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开展多形式学习教育和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认真学习领会税务总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全国税务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以案为戒汲取典型违纪案例深刻教训,清晰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和严峻性。二是联合宜州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等为内容制作宣传板报和宣传资料,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配合山歌、彩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各种法律法规形象化、具体化走进普通群众中,进一步增强宣传效应。三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认真学习领会,吃透基本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税全过程。四是个人自学、 每月支部集体学习等方式抓好自身及党员干部学习,夯实依法治税理论基础。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做到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和制止征收“过头税”、违规揽税收费、虚增收入的行为发生。二是强化税收分析预测,面对新冠疫情影响带来的复杂经济税源现状,在深入调查了解全区税源状况的基础上,结合202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促进纳税人复工复产的税收优惠措施,对全年税收形势进行研判,制作2020年宜州区税务局税收收入预测报告,积极向河池市宜州区党委、政府汇进行汇报,让区委、区人民政府及时掌握我区组织收入情况,对2020年全年组织收入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及时了解,对组织收入缺口做到早预测、早汇报,把组织收入工作做实做好。三是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积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要求,大力开展宣传辅导培训工作,尤其是抓好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的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协助纳税人复工复产,积极应对新冠疫情造成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的相关规定以及上级税务部门关于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经清理,确认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1份,已按规定发文公布并将相关材料报河池市税务局、河池市宜州区司法局备案。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建设上级安排部署稳步实施,一是组织相关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时限完成税收执法公示信息的采集与公示工作,6月1日开始组织各部门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数据审核和发布,2020年公开各类执法信息789条。补充购置11台执法记录仪分配给各税务分局,加强关键执法环节的执法过程记录工作,并已完成税务约谈室建设工作。逐步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印发文件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及具体标准

三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按照权责一致要求,在全面梳理、据实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行政职权、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清单的形式展现,2020年已完成本局137项及所辖税务分局99项权力和责任清单、权责事项信息表和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工作,并将权责清单在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发布。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成员,确保民主决策顺利推进和工作的连续开展。二是健全法律顾问服务机制,为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涉税行政复议等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服务,完善法律顾问参与经济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审查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依法治税中发挥积极作用。2020年聘请广西汇力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按照合同约定参与处理各项法律事务、履行服务职责,2020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局各项法律事务29次,其中:提供法律咨询8次,审查各类合同21份。三是完善重大决策制度,严格按照《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工作规则》《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党委会议事规则》《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局务会议制度》《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局领导专题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三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按照议事规则、流程召开党委会、局务会等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议事过程专人记录,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完整存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加强对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督促指导,全面梳理机构合并后局内干部执法证持有情况,将审核通过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通过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实施行政处罚时对照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综合考虑违法行为事实、情节等作出处罚决定,防止随意执法现象的发生。2020年共实施行政处罚234户次,其中,一般程序处罚25户次,简易程序处罚209户次。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税务机关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2020年完成2户行政强制的预审,完成1户行政征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已发放法律审核意见书至主管税务分局。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执法监督,通过税务系统内控监督平台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规范,安排专人每日查看是否出现过错预警数据,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人对存在的执法风险进行纠正。二是强化重点工作督察,开展了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收尾阶段督导、企业社保费征收职责接收等专项督察工作。完成税务系统“小金库”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及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等工作。三是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对税收执法人员确实存在的过错行为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确保税收执法责任制真正落实到实处,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2020年完成一项重庆特派办责任追究工作。四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拓宽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安排专人负责信访接待,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不断健全投诉处理机制,严格执行《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设置并通过各种方式向外公布投诉电话、信箱等投诉渠道,依法依规处理纳税服务投诉事项,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深入贯彻《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三是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务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税务行政诉讼应诉规程》等有关要求,积极开展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进一步增强税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专业知识,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执法主体及职责、执法人员清单、执法流程、救济渠道、纳税信用等级、定期定额核定情况、权责清单事项;办税服务厅公示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税务系统“双公示”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每周二进入“广西税务协同共治平台”对本局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信息将自动推送到自治区税务局,集中公示于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双公示”模块。2020年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5条,行政许可信息592条。三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通过办税服务大厅的宣传栏、告知栏、资料取阅架、自助办税服务区等形式向纳税人公开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税收管理资料及纳税服务信息。四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在国家宪法日联合宜州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宪法、民法典、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等为内容制作宣传板报和宣传资料,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推动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发票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加强对虚开发票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对外重点加强对领用发票户、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纳税人进行专项宣传辅导,强化纳税人法律意识。三是落实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及时通过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按时间节点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并积极落实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运用工作,为A级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各类涉税事项,提高税法遵从度。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举办法治专题讲座,邀请聘请的法律顾问为税务干部进行法治教育培训,对典型案例进行系统解读,融学术性、实用性于一体,对提升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98人参加培训。二是通过日常工作强化干部的法治意识,法制部门参与或牵头处理的涉税业务,在重要事项审核和为领导决策方面发挥法制把关作用。通过安排业务骨干全程参与、部分执法人员旁听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会议等方式,给执法人员熟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提请要求等。三是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民法典,以民法典与税收法律制度的衔接以及对税收执法工作产生的具体影响为落脚点,为抓好民法典在税收工作中的贯彻和实施作准备。在全员素质提升教育培训中,将民法典内容作为其中的重要课程进行专题教学。此外,还为干部职工购买《民法典条文对照与重点解读》,加强干部职工的自我学习。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义务,2020年第一季度撰写《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向河池市税务局和河池市宜州区政府工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通过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开。是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落实领导会前学法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作用,以带动全体税务干部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法治思维。2020年已按时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向领导汇报。三是完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议事机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我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行政审批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机构,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议事机构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

二、工作亮点

一是积极举办依法行政知识专题讲座,2020年6月29日,举办依法行政知识专题讲座,邀请签约法律顾问广西汇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授课,同时邀请了河池市税务局、稽查局相关干部参加,由法律顾问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和培训,就税务干部提出的涉及法律的业务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增强税务人员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税务人员税收执法工作能力,强化对破产企业的税收管理风险防范。二是完成一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涉及税款3700多万元,法制审核工作走在全市税务系统前列。审核时通过安排业务骨干全程参与、部分执法人员旁听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会议等方式,给执法人员熟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提请要求等。同时注重对执法事项进行分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清单化审理,对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预先审核,确保公正执法的同时,又不影响执法效率。

三、存在问题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推进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风险有效规避及应对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制部门机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量大、要求高,但目前基层法制机构力量薄弱,人员配置远远达不到比例标准,易影响法制审核制度的推进,不能完全适应税收法治建设的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减税降费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抓实主体责任,确保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实落细,加强巩固和拓展前期政策效果注重对照各批次减税降费任务,检视各项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结合历次督察、审计、巡视“回头看”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强化整改效果监督,不仅要逐条逐项整改落实,还要找准深层次原因,治标更要治本,遏制类似问题再度出现。

(二)不断夯实税收法治基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强化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积极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按时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向领导班子报告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内部控制监督情况;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税务执法公平、公正。

(三)切实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意见》,积极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方式、手段变革;坚持税收法定原则,树牢“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理念;以便利有感的服务、常态有效的走访、及时有力的响应提升满意度,结合“好差评”数据进行分析整改,推动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得到积极响应和合理解决;强化监管防范风险,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为契机,推行完善“一户式”管理机制,促进多税费种联动形成防风险闭环体系;在税收宣传、征收、数据共享等方面,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努力打造税收治理新平台。

(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控监督平台的运用,注重日常税收执法行为的预警监控,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紧密结合内控基本制度、专项制度等,围绕行政管理及税收执法事项开展内部控制风险点排查,用内部控制约束行为、规范管理;认真开展执法督察工作,按照上级安排开展各项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采取措施完善后续监管;积极应对外部监督和审计,对各类疑点数据开展核查、反馈,以查促管;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对日常执法过错,严格按照总局执法过错追究相关规定对执法人员进行过错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