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派出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河池市税务局”)制订了《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机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基本目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下一步,河池市税务局将根据《基本目录》在税务网站上开设相应栏目,请相关责任主体按照《基本目录》规定的公开时限和公开方式及时公开有关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