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贺州速丰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压机有序运转,经过改造的烟气管道与除尘设备持续作业,一般性粉尘在生产过程中被集中收集处理。随着废气标干流量(即折算至标准温度、压力并扣除水分后的废气流量)明显下降,2025年,企业一般性粉尘(气)环境保护税同比减少57.18%。

“这是一笔‘经济账’,更是一笔‘环保账’。”速丰木业负责人杨文贵介绍,2021年,企业投入434万元实施的生产线技术改造,而促使企业下决定的,正是一次日常的税费政策宣传。

速丰木业主要从事木材加工,在原料输送、热磨干燥、压制成型、砂光加工等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般性粉尘等大气污染物。一次税务部门的入户政策宣传中,杨文贵了解到,若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企业缴纳的环境保护税也会相应降低。如何让一项增加当期成本的环保投入,同时带来减排、降税和生产效益,成为企业关注的重点。

带着疑问,杨文贵对生产线改造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同时寻求税费政策辅导。昭平县税务部门结合木材加工行业特点,梳理污染物产生环节、治理设施运行和排放监测情况,围绕应税污染物种类、计税依据和申报要求开展辅导,同时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信息协同,逐项核对污染物排放数据和政策适用条件,帮助企业算清设备投入、减排效果及计税变化。

“心里有底后,我们迅速落实生产线改造工作。”杨文贵说道。2021年,速丰木业通过更新生产设备、改造除尘系统、优化烟气管道和生产工艺,将污染治理措施嵌入生产环节。“在少排少缴的激励下,我们公司的环保税持续降低”财务人员韦敏介绍,企业将降低的环保税款继续用于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生产设备优化和污染治理能力提升,形成“技改投入、污染减排、税负下降、持续投入”的良性循环。

绿色制造技术改造带来的减排降税成效,也让企业更加重视将涉税合规嵌入经营管理。2024年11月,速丰木业设置cTo(首席税务、统计官)岗位,由财务工作负责人韦敏统筹税务、统计及生产经营数据,将涉税风险识别由纳税申报环节向生产经营前端延伸。

2024年12月,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后,企业cTo韦敏在梳理新政策、排查生产经营涉税事项时,敏锐地发现企业生产用水来源和取水手续可能涉及水资源税申报风险——企业生产过程中从河道取水,是否属于水资源税征收范围、现有取水手续是否完备?

发现风险后,韦敏立即组织生产管理人员梳理水源种类、取水方式以及取水用途,主动向昭平税务部门咨询。税务人员通过与水利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对企业水源类型、取水地点和实际用途展开核实及数据信息比对,向企业阐明政策规定及相关涉税风险,帮助企业顺利完成取水许可办理、用水数据归集和纳税申报。

如今,在cTo机制推动下,企业污染物监测数据、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取水许可、实际用水量和纳税申报信息均被纳入常态化核对范围,税费合规逐步成为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内部控制事项。

“近几年,我们不断感受到,绿色转型越往前走,规范管理越重要。”韦敏表示,下一步,企业将在持续推进绿色技术改造、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进一步发挥cTo机制作用,加强税务、统计和生产经营数据协同管理,持续完善风险识别、内部核查和合规管理机制,把依法合规要求贯穿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以规范经营为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