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秀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环境保护税征管共治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环境保护税法》以来,贺州市税务部门通过强化部门协作共治,持续提升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质效,助力贺州企业推进绿色低碳发展。2021年11月26日,贺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的通知》。该机制围绕环境保护税“企业申报、税务征管、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同共治”管理要求,明确了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的职责;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和交换机制,利用国家、自治区统一建设的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组织有关单位实现涉税相关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同时明确了信息的种类、口径和信息交换的相关程序。2024年7月4日,贺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贺州市税源建设 税收监管 税收服务 税费共治工作方案》,在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共治机制方面,提出七项措施,进一步增强税务部门与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农业农村及卫健等部门的协作共治能力。
2025年,贺州市税务局依托上述征管共治机制,围绕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总体目标,主动作为,实施精准监管,针对环境保护税征管难点,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作用,联合相关部门不断探索监管新路径,分步、分阶段逐项、逐户进行排查,发挥“小税种”的“大作为”。一是“逆向筛查”堵漏征收。通过建筑业纳税人申报工程服务增值税信息和申报一般性粉尘环境保护税信息分析比对,精准锁定漏征少缴环保税纳税人,2025年累计核查本地纳税人993户,外埠纳税人2362户。二是数据共享防控增效。依托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构建“环保处罚-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多源数据比对模式,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税核查工作。通过与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数据相比对,发现企业存在少缴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税,督促企业补缴环保税及滞纳金。三是税收政策精准滴灌。通过扩围推行首席税务、统计官(CTO)机制,引导企业设置CTO岗位,完善企业内控管理机制,共同为企业把好政策落实关、风险内控关、业务合规关。截至目前,全市共有76家环境保护税纳税企业纳入CTO企业,有效实现环境保护税政策的精准滴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