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鑫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102MA5KG1L675):

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贺市税稽强20262)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文书正本。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地址:贺州市江北中路222号。

电话:0774-5136152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贺市税稽强20262)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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