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平桂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平桂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桂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站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贺州市税务局和平桂区政府工作要求,高质量贯彻落实《条例》和年度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发挥税收职能和回应社会群众关切,为促进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管理,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优化平桂区营商环境,助力平桂政务服务大提速。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平桂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明确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1项,工作动态3条,行政许可420条,行政处罚67条。无需该局办理的政协提案和人大代表建议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平桂区税务局未收到群众申请该局相关政府信息;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深化公开管理。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公开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完善动态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有关要求对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调整为主动公开,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强化税务网站建设。配合上级税务局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优化工作,进一步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结合实际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栏目,提升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平桂区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全年未发生发布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也未发生泄密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据贺州市税务局和平桂区政府政务公开评估反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更新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和专业化程度不高;三是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服务对象、企业及群众对该条例知晓和了解程度较低。针对这些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转。加强多种形式宣传,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与参与度。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定期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并制定相关的绩效考评指标以强化工作导向,激发工作人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桂区税务局联系(地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工业发展大厦A座,邮编:542899,电话:0774-8831138,传真:0774-8832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