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规范税务行政检查行为,保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合法权利,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执行的原则,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钟山县税务局检查主体、检查事项和依据按要求作如下公示:

一、检查主体(办公地点)

序号

税务机关

办公地址

办公联系电话

1

国家税务总局钟山县税务局

贺州市钟山县书香东路10号

0774-8982248

2

国家税务总局钟山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贺州市钟山县新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1层办税服务厅

0774-12366

3

国家税务总局钟山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贺州市钟山县兴钟中路21号

0774-8972369

4

国家税务总局钟山县税务局钟山税务分局

贺州市钟山县兴钟中路21号

0774-8982010

5

国家税务总局钟山县税务局公安税务分局

贺州市钟山县兴钟中路21号

0774-8973668

6

国家税务总局钟山县税务局珊瑚税务分局

贺州市钟山县书香东路10号

0774-8988136

7

国家税务总局钟山县税务局燕塘税务分局

贺州市钟山县兴钟中路21号

0774-8982346

8

国家税务总局钟山县税务局红花税务分局

贺州市钟山县兴钟中路21号

0774-8982347

二、检查主体(税务人员)

序号 税务检查证号 持证人姓名
1 桂税征451122190114 关绍强
2 桂税征451122190121 李莉
3 桂税征451122190126 陆光安
4 桂税征451122190119 邓美松
5 桂税征451122190123 李胜松
6 桂税征451122190127 陶得祥
7 桂税征451122190106 杨忠铭
8 桂税征451122190107 林春燕
9 桂税征451122190125 贝为清
10 桂税征451122190105 陈小东
11 桂税征451122190101 张先策
12 桂税征451122190104 黄庆成
13 桂税征451122190122 黄光贵
14 桂税征451122190116 吴培红
15 桂税征451122190120 刘振国
16 桂税征451122190129 张居耕
17 桂税征451122190133 蒙荣保
18 桂税征451122190148 陈宇
19 桂税征451122190154 欧华生
20 桂税征451122190139 李晓敏
21 桂税征451122190141 廖蔓菱
22 桂税征451122190163 杨德
23 桂税征451122190140 黄沣泽
24 桂税征451122190136 蒋劲松
25 桂税征451122190143 陆宁
26 桂税征451122190150 骆美立
27 桂税征451122190138 岑丽霞
28 桂税征451122190151 毛金有
29 桂税征451122190149 张庆
30 桂税征451122220111 黄勤忠
31 桂税征451122220106 董明星
32 桂税征451122220108 曾祥勤
33 桂税征451122220105 刘新鹏
34 桂税征451122220114 李耕
35 桂税征451122220123 吴宏军
36 桂税征451122220112 何应锑
37 桂税征451122220102 熊尤群
38 桂税征451122220107 邹德辉
39 桂税征451122220113 孔令徽
40 桂税征451122220109 程窕珍
41 桂税征451122220124 梁兴光
42 桂税征451122220117 陶彦服
43 桂税征451122220120 张桂芝
44 桂税征451122220110 何金妹
45 桂税征451122220104 陶文新
46 桂税征451122220129 莫文厚
47 桂税征451122220128 邓泽弘
48 桂税征451122220126 黎桂双
49 桂税征451122220121 韦馨彤
50 桂税征451122220125 伍绮娟
51 桂税征451122220118 韦强
52 桂税征451122220103 邱洁
53 桂税征451122220119 杨凡
54 桂税征451122220116 邱灵玲
55 桂税征451122250114 赵化勇
56 桂税征451122250115 梁佳铃
57 桂税征451122250117 刘丽娟
58 桂税征451122250106 和靖朝
59 桂税征451122250116 明月
60 桂税征451122250120 余彦彬
61 桂税征451122250107 周莹琳
62 桂税征451122250108 廖琳
63 桂税征451122250111 盘莹
64 桂税征451122250119 查佩瑶
65 桂税征451122250101 刘德浩
66 桂税征451122250102 张明珠
67 桂税征451122250109 冼小春
68 桂税征451122250118 唐蕾
69 桂税征451122250121 詹皇旭
70 桂税征451122250104 罗毅
71 桂税征451122250105 廖忠健
72 桂税征451122250110 董杰琳
73 桂税征451122250113 钟昆玲
74 桂税征451122250103 骆鑫澎
75 桂税征451122250112 杨华娇

 三、检查事项和依据

序号 事项名称 制度依据
1 检查和调取账簿、发票、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二、三项。
2 检查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
3 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
4 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关问题和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项。
5 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项。
6 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六项。
7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与纳税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8 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五项。
9 纳税调整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
10 社会保险费相关检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