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情况、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广西国税网站(www.gxg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邮编:530022,电话:0771-5869892,传真:0771-570683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009年,我局重新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现领导小组成员有26名,办公室成员30名。我局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工作职责,同时要求各市、县(区)国税局要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工作规划和措施,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等系列制度汇编,制定并下发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税务机关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范围、级次、时限、公开渠道等事项。我局将逐步加大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和更新情况

    我局目前执行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依据主要是国家税务总局及自治区政府下发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系列制度,包括最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等文件。以上内容均在广西国税网站上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主要有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广西国税频道、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广西国税频道、广西国税网站、广西国税系统12366纳税服务热线、政府政务服务窗口、广播电台及电视台、报纸、新闻发布会、税收业务讲座、职校税收教育基地、《广西国税法规》汇编等多种公开方式。

  2009年,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宣传,规范全区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业务范围,完善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渠道,我局启动了广西国税网站二期建设项目,对广西国税网站重新构建,对14个市、119个县(区)级网站进行新建。预计该项目可在2010年2季度正式上线运行。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加大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我们编辑出版了《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汇编》、《税收法制文件选编》,发放给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和部分纳税人。同时,加强对各级网站中税收法规政策栏目的维护,及时公开和更新各项税收法规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税收规范性文件。2009年,我局通过广西国税网站发布税收政策文件142份,另就社会公众关注的涉税热点问题开设专题专栏,包括增值税转型改革、最新税收政策解读等。

  (二)及时清理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我局对2006年-至2008年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文件113件,其中全文保留79件,全文废止25件,部分条款废止6件,建议修订2件,待上级机关决定1件,并将清理结果通过各级网站发布。

  (三)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力度。2009年,全区国税系统累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308,352件,已经审批305,974件,未审批2,378件,未审批数量占受理数量的0.77%。

  (四)提高对涉税咨询业务的回复率。2009年,我局通过网站共接受公众咨询2387人次,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接受涉税咨询19万余件,回复率100%。

  (五)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09年,我局依法办理各类减免税50多亿元,办理出口退税24.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广西经济发展,为广西“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不存在发布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情况,也未收到社会公众和纳税人对我局所发布的信息提出质疑的事件。

  (二)通过各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网站。公众通过广西区政府门户网站广西国税频道以及广西国税网站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2009年,共办理群众来信115件,答复网上税务咨询2687条,编发政务宣传信息608条;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动态86条,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政务动态118条。

  2.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区12366服务热线设立语音、短信、网站三大服务区,通过纳税申报、纳税咨询、办税指南、涉税举报、行政投诉、人工服务六大功能来履行12366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到目前为止,共接受语音咨询19万余条,并及时给予答复。

  3.政府政务服务窗口。通过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国税窗口,将各类涉税业务的法律依据、办理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投诉渠道等一一公开,便于纳税人了解相关政策法规。2009年,共分别受理非行政许可审批571项、便民服务事项9000多件,其中办结非行政许可审批500多项,办结便民服务事项占99.9%,被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通报表扬1次。

  4.广播电台及电视台。2009年,我局通过广西广播电台行风政风 热线栏目解答纳税人咨询20条;通过广西电视台播放全区国税系统相关政务动态86条。

  5.报纸。2009年我局通过《广西日报》、《中国税务报》等报纸公开政府信息共610余条,其中在《广西日报》公开政府信息50 条,在《中国税务报》公开政府信息560 条。

  6.新闻发布会。2009年举行新闻发布会2次,介绍广西国税系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切实改善民生的主要举措及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情况,并曝光我区国税系统2008年查办的10大涉税案件,发布2008年度全区国税纳税百强企业。

  7.业务讲座。2009年共举办业务讲座15期,进一步提高了税务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以及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深度。

  8.税收教育基地。继续在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建立“税收教育基地”,发放税收知识手册,组织学生实地参观税务工作,联合举办税收知识竞赛等活动,进而带动家庭、辐射社会,提高税收宣传效果。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接到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机构关于提供政府信息的请求,也没有主动向公共图书馆等机构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但属于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内容都已及时在广西国税网站等媒体发布;我局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了国税窗口,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业务的法律依据、办理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投诉渠道等,并配设专门人员受理各类涉税业务和纳税咨询。

  (四)政府网站及时更新情况

  2009年,我局对政府网站国税频道相关栏目内容均及时进行了更新,对网站部分失效的信息,视情况进行删除或添加失效标识。根据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区政府系统智能通讯及数据交换平台”和“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以及其它相关通知,按时完成2个平台中资料的收集、采集和核对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09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1件内容涉及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及法律法规等,已经答复;另一件内容涉及政府财政预算及支出情况,由上海财经大学蒋红等人书面提出 ,目前正在研究办理中。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及总局、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来确定。原则上报上级机关的请示和报告,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答复的文件,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文件均为不予公开信息。目前,我局对秘密类信息以书面方式备案,对请示、征求意见类以电子方式进行备案。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通过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国税窗口设立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业务,并悬挂了牌匾,明确了具体工作流程。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对公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尚待健全。一是需要进一步明确区、市、县三级税务机关在公开内容、权限等方面的具体职责,以便操作;二是公开载体的应用要进一步明确。对于不同的公开载体对应哪些具体的公开内容,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如何运用载体等问题,规定不够明确;三是监督考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

  2.公开意识需要强化。2009年,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及时性有待提高。

  3.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各级国税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要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的界定标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地开展。

  2.进一步完善新开通运行的广西国税系统网站二期功能,建设一个内容齐全,信息真实及时,社会公众满意的区、市、县(区)三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3.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要不断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工作水平。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