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规划》、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要求,狠抓税收法治工作落实,全面持续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税收执法质量显著提升

  我局始终坚持和恪守依法行政理念,正确处理税收执法与服务经济的关系,将依法治税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和融入到组织税收收入这一中心工作中,在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和积极服务经济发展中坚持依法行政。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累计自治区人民政府口径税费收入56.31亿元。

  (二)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一是始终围绕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核心理念,稳步有序创新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实施。税务系统已不再保留任何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2019年3月,税务总局取消了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行政审批事项,至此,税务部门仅有6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全市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的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部分税务行政许可文书和报送材料。

  二是继续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是否严格规范、行政许可文书制作是否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是否不及时、不完整进行自查整改。及时对《税务行政许可指南》进行修改,更新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和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并在贺州税务网站予以公开。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由办税服务厅和政府政务大厅设立的窗口集中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统筹推进工作。2019年,我局印发《关于成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制定了《贺州市税务系统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推出24类69项惠民、便民的服务措施。同时,为更好地服务贺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通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集中力量攻坚解决营商环境的问题和短板,制定了《贺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涉税任务百日攻坚实施方案》,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优化各类涉税事项办理环节,精简涉税资料报送,压缩办理时间,促进我市营商环境整体提升。在贺州加快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之际,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足功夫,精准发力,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助力广西(贺州)东融先行示范区发展十项举措》,从企业关心的开业、领购发票、退税、注销等方面提速增效。

  二是压缩企业开办办理时间。通过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的合作,在我市三县两区设立新办企业服务专区,使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发票领用一站式办理,实现了企业开办2小时内办结,其中涉税环节1个小时内办结。自2019年6月起,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减少企业资料报送,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流程。

  三是全力打造广西一流的办税服务厅。以市民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建设为重心,让纳税人直观感受办税便利。完善自助办税区,升级办税网络,推进便民办税纵深发展。强化预审功能,建立专业导税预审团队。将纳税辅导、资料预审、排队取号、简事易办4项功能前移,达到“简单事项直接办”、“复杂事项辅导办”、“一般事项窗口办”,强化预审窗口与综合窗口的业务衔接,避免纳税人因资料不齐造成来回跑动,有力提升了办税服务厅整体流转速度。

  四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税务”。推行“云上易税”平台,启用智能无声叫号排队系统,通过“线上+线下”、“预审辅导”相结合,以短信、微信实时提醒代替嘈杂频繁的传统叫号声,实现办税服务“静悄悄”。

  五是加快推进“银税互动”工作。我局于5月22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深化银税互动 共建诚信贺州”活动。活动现场,15家纳税信用3连A及以上企业获得表彰。截至2019年12月,全市共发放589笔贷款,贷款数额达7.6亿元。

  (四)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释放改革红利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近年来,国家减税降费措施力度空前,我局稳步推进增值税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盘活企业资金,促力企业发展。截至2019年12月征期,全市新增减税7.50亿元,是2019年全市税收收入的12.9%。

  (五)发挥税政职能,加强税收政策执行反馈,为地方政府谏言献策

  2019年,我局高质量回复政府等其他行政部门涉税文件126份,做好政策建言献策和税收效应分析工作,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六)积极配合做好信用信息共享工作

  2019年完成贺州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数据资源目录编制31项,挂载资源31项,包括纳税信用评级A级企业信息、非正常户信息、欠税公告信息、税务行政处罚信息等。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严格落实依法治税要求,凡起草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将送审稿送交政策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并提出书面审查、评估意见。杜绝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随意性,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会签制度,对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机构涉税文件依法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是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2019年4月19日,我局全文废止了《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并报自治区税务局备案。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一是积极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议事机构在推进全面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中流砥柱作用。2019年共召开两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对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及时总结和部署,以及对依法治税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解决;二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确保党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明确规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党委议事决策的主要内容,实行清单管理,依法决策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

  我局聘请广西众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逐步建立了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依法行政工作向前迈进一大步。我局于12月24日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公职律师办公室,现有公职律师12人。全年共对39项重大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通过一点一滴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融入税收执法工作全过程,扎实推进税收事业法治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制度。稽查局与公安机关联合建立了公安进驻税务联络机制,在稽查局设立了公安进驻税务联络机制办公室,进一步理顺了案件移送程序。2019年我局运用信息化新战法联合公安部门查处一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盗领发票并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该案是我市在“双打”工作中信息化新战法的首次成功运用,也是我市税警联合依法严惩虚开发票涉税违法行为的又一典型案例。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严格按照自治区税务局发布的《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行使处罚权,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存在法外设定权力,不存在无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减损纳税人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二是宽严并济开展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在2019年广西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对外发布的全区6个虚开典型案件中,我局有一个案件入选发布。

  三是继续推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2019年达到标准并移送重案审理13件,案件审结后未发现有被纠错案件,案件审结率100%。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一是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我局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贺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按照时限定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公开。

  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信用好的纳税人采取激励措施,通过互联网和办税服务厅等场所对外公布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并把企业信息录入信用贺州网站与外单位信用信息共享进行守信激励。对纳税信用“3连A”及以上的企业可获得《办税服务绿色通道卡》,享受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免排队优先服务;企业发票按需领用,增量发票即时办理,网上申领发票享受免费寄递服务;优先向金融机构推荐获得更高额度和更低利率“银税互动”信贷产品;优先向社会开展宣传推介,扩大企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等服务。

  三是不断健全以税收风险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监管机制。全年对总局、区局、市局三级随机抽取双随机案源78户开展检查。

  四是依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并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严格监管和联合惩戒。全年达到“黑名单”标准案件3起,3起案件按规定已录入税收“黑名单”系统,录入准确率100%。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税收执法责任制是贯彻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其生命力在于落实责任,真追实究。2019年,我局通过税收执法检查、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等各种途径发现的各类税收执法过错,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等多种追究方式,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进行追究。

  (五)加强执法保障

  2019年,我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坚持“向征管倾斜、向困难地区倾斜、向基层倾斜”原则,合理安排经费预算,做到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编制相结合,使预算编制充分反映税收各项工作的实际需要,同时也确保税收执法所需经费。税务部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税务部门所有收入纳入年度预算,修订完善各项财务制度,依托财务信息化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支出。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收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

  我局多项举措全面加强基层党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和主要负责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落实。自觉接收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一是多次召开党委中心组会议,握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手,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线,坚持党委示范带头,支部引领推动,党员全员参与,在“真抓”“真学”“真查”“真检”“真改”上下足功夫。二是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确保对党建责任督促到点、指导到面。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抓整改,务求各项税收工作的完成高质实效。向市局机关和各县税务局的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和干部职工代表,以及23个市直单位和纳税人征求意见和建议。共征集了68条意见建议,经过汇总梳理共4大类23条意见建议。四是补齐制度短板。制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等一系列文件,为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运行补齐制度短板。

  (二)认真开展好税收执法督察

  我局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督察任务,2019年共开展税收执法督察项目2个,涉及2个县税务局,收执法督察力度进一步加大。

  (三)加强行政监督

  一是健全财务制度体系。按照加强财务管理和落实“两权”监督制约机制的要求,落实税务系统财务规范2.0版,运用财务内控管理等各类软件,健全税务系统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加强财务风险防控。二是完善重大财务事项决策机制。贯彻落实财务事项议事机制,将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财务管理事项纳入各级税务机关党委议事内容目录清单,进一步细化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确保重大财务事项经过集体研究和科学决策。

  (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我局舆情管理监控机制,加强日常工作特别是税收新政发布前后的舆情监测工作,防止不良信息的传播,促进和保障良好的税收舆论环境。开展纳税、缴费电话咨询服务,接受、转交12366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工作。2019年共接受、转交12366纳税服务咨询、投诉案件97件。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我局牢牢把握依法行政这一税收工作的“生命线”,通过组织开展税收法制培训、认真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统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开展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自纠等方式有效规范全市税务系统税收执法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引发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风险。2019年,我局共收到民事诉讼1件。

  (二)切实加强信访工作

  我局始终注重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在贺州市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开设局长信箱,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依纪依规开展信访举报问题的核查,对转办、交办、督办的案件线索,切实做到“零暂存”、按时报,事事有回声,件件有着落。2019年,我局办公室共接到信访举报1件次,已严格按照信访举报有关制度,及时组织人员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推进“阳光执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继续完善税法公告、欠税公告、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税款核定、减免退税、行政处罚结果等公开制度,不断扩大税收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尤其要注意公开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有关的信息。我局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机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和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涉税热点问题。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我局多措并举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充分利用12366热线、税务网站、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等载体宣传税法知识,解答群众疑难,实现税收普法常态化。2019年以“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全国第28个税收宣传月中,我局税务局通过召开“减税降费”新闻发布会、举办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申报暨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宣讲会、举办“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民营企业座谈会、走进广西东融产业园区开展“税法宣传促东融”活动、开展“税收进校园”活动、深入钟山县大田村、富川县新石村等挂点联系村走进扶贫合作社、致富带头人、贫困户中去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利用公交站台、邮政宣传栏、邮件投递车等渠道投放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宣讲减税降费政策,普及税法知识。

  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针对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纳税申报、降低社保费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内容共举办纳税人培训班108期,培训纳税人4077人(次)。全市范围内共投放各类减税降费宣传片10余条、宣传海报(广告、标语)6000多幅,印制、发放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降费疑难问题、纳税申报表填报范例、减低社保费政策、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减税降费红利账单、致纳税人的一封信等各种宣传资料10.5万份。通过多元化向广大市民和纳税人宣传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扩大了减税降费政策在全市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对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

  一是积极推进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税收法制队伍的建设,不断建立健全法制机构,配全配强税收法制人员,加大培训教育力度,积极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二是统筹开展普惠性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组织开展培训,达到了干部培训全覆盖,实现机构改革后税收业务融合提升。组织人员参加全区税务系统业务大比武活动,我局1人获全区二等奖,3人获全区三等奖,2人入围广西参加税务总局大比武候选人队伍。在法治教育培训方面,全市税务系统在过去一年里共组织12名干部参加自治区税务局举办的法制业务骨干和公职律师专题培训班,让税务干部真实感受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不断求索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2019年9月30日前在全市税务系统官网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税务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清单。主动公开执法职责,权限、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

  (三)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普法领导机制,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和“七五”普法宣传骨干队伍,具体负责全市税务系统“七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依法治税目标责任书,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制定《贺州市国税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以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提高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加大干部队伍学法用法力度。把法制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安排不少于2次,重点学习新党章、宪法、公务员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结合科级领导干部培训,将法律和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培训的必修课程,促进领导干部熟悉掌握法律基础知识,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思维、法律手段解决实际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和本领。在历次普法考试中,干部职工参考率达到了100%,及格率达到100%。制定并落实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抓细法制学习宣传工作。为干部职工征订普法读本,做到人手1册,满足干部职工学法和用法的需要。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调整税务行政审批领导小组职责。根据税务总局文件精神,将税务行政审批领导小组职责调整为“行政审批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审批工作;制定行政审批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二是完善考核机制。设置“税收法治基础”指标,把依法治税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标对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推动作用。

  十一、当前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存在问题及分析

  2019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法治税务建设,在税收法治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税收法治建设的总体工作格局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税务干部的法治观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仍待提高;税收执法还可以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确保税收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规定;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还要紧跟税收法律法规变化,更贴近纳税人的税法需求,增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十二、今后一段时期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和措施

  2020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将依法治税实践向纵深推进。

  一是继续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切实履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

  二是继续强化法制教育培训。提高全体税务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三是继续加强法制宣传。落实好上级对税收普法宣传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宣传、落实税收政策,积极主动开展纳税辅导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改进工作方法,努力解决税收宣传辅导方面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纳税人纳税遵从意识和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服务税收工作,服务经济发展。

  四是充实法制人员队伍。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

  五是继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加强执法监督,确定我局税收执法督察内容,确定税收重点执法督察对象,有计划开展执法督察工作。

  六是做好行政复议、诉讼等相关工作。力争把涉税争议化解在复议、诉讼之前,引导纳税人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同时提高税务干部应对复议、诉讼的能力和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