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编制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优化贺州税收营商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明确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组织贺州市各县(区)税务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12月,我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贺州子站发布信息共176其中发布概况类信息43条,政务动态信息133条。通过“贺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09条。通过贺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公开答复咨询问题51条;通过贺州新闻网网络问政平台公开答复咨询问题11条;召开新闻发布会一次,并公开答复记者咨询问题4条;转换文件公开属性认定5份;按规定协助办理人大代表意见2件,未涉及公开事项,无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未收到群众申请该局相关政府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组织贺州市各县(区)税务局编制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了责任主体、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并按目录要求及时公开了相应的信息。2021年,我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组织贺州市各县(区)税务局进一步完善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贺州子站相关栏目设置,优化了网站功能,确保纳税人能够通过网站及时查询相关税收政策及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公开信息。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评估情况通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主体责任到位,审核把关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全年未发生发布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也未发生泄密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责任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信息公开属性把握不准;二是公开属性转换认定推进不足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及规范等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快推进以往年度文件公开属性的转换认定工作。三是进步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信息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贺州子站http://www.guangxi.chinatax.gov.cn/hezhou/)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贺州市星光路30号;邮编:542899;电话:0774-5130592;电子邮箱:hzswxc2019j@163.com)。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