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作为不征税收入?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企业将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问:请问收到的数电票是不是必须要保存XML和OFD格式的两个文件呢?
答:纳税人开具和取得数电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以下称《通知》)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公布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行版)的通知》(财会便函〔2023〕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数电票提供PDF、OFD和XML三种电子文件格式,其中,PDF和OFD为预览发票内容的格式,含有数字签名的XML格式才是符合财政部入账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纳税人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仅使用数电票XML电子文件进行报销入账归档的,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第二,纳税人如果需要以数电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数电票含有数字签名的XML格式电子文件。
三、问:我公司招用了一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申报享受减免政策时能否先扣减企业所得税?
答:不可以,根据《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4号)规定,税费款扣减限额及顺序:
1.企业应当以本年度招用重点群体人员申报时已实际工作月数换算扣减限额。实际工作月数按照纳税人本年度已为重点群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计算公式为:
扣减限额=∑每名重点群体本年度在本企业已实际工作月数÷12×年度定额标准
2.企业在扣减限额内每月(季)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本年内累计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应缴纳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3.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年度扣减限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四、问:企业流动资金不足,无法一次性支付所有税款,在新电子税局可以选择先缴纳部分税金吗?
答:新电子税局目前是支持纳税人自行修改实缴金额,可以根据企业的财务安排、资金情况等因素选择实缴金额。(注意:要在规定的属期内缴纳完全部税款,以防产生滞纳金。)
五、问: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的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3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诉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要注明与赡养人的关系。
六、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学或者户籍发生转移,如何缴纳?
答:转学或者户籍转移后,需要到转入地进行参保登记后,办理参保登记后即可正常缴费。
七、问:在新电子税局如何查询缴款信息?
答:登录新电子税局后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缴款信息:
(1)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缴款信息查询】,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即可查看缴款信息。
(2)点击首页热门服务下【税务数字账户】-【账户查询】-【缴款信息查询】-【缴款信息查询】,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即可查看缴款信息。
八、问:如何在新电子税局中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
答: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公众服务】-【公众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验证码后进行查询。
九、问:如何在新电子税局查询企业风险监控事项?
答:登录新电子税局,依次点击【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风险疑点查询】-【风险疑点清册】或者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风险疑点清册”可查询到需要反馈的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