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咨询热点

:2024年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还可以按1%开具吗?

答:可以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红冲发票需要收回原发票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符合条件的情形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2024年发的年终奖还可以并入综合所得申报吗?

答:可以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办税指南热点

:去大厅办理股权转让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答:股权转让所需材料清单:

1.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复印件。2.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3.股权原值的证明材料。4.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签订日被投资企业上个月的财务报表。5.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要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者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6.印花税纳税申报表。7.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8.公司章程。9.股东会决议。10.授权委托书复印件。11.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注:若是委托他人代办则需准备第10、11条中的材料;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情形,应提供:1.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的,应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包括文件名称、文号、主要内容等)。2.将股权转让给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或直接承担抚养或赡养义务人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是否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用人单位客户端调减本年度职工缴费工资基数?

答: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只允许调增当年度缴费工资;调减缴费工资或调整历史年度缴费工资等其他情形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到厅办理年度缴费工资调整需提供员工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职工签字、单位签章),如调整上一年度以前的历年缴费工资则需提供法院文书或劳动仲裁书。

:员工离职的社保费业务如何办理?

答:用人单位涉及职工离职的,应及时到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停保手续,人社、医保部门在企业办理停保手续的当月实时向税务部门传递职工参保终止信息,税务部门不再产生参保终止月份后的应征数。

三、系统操作热点

:在电子税务局上如何修改已申报的企业所得税报表?

答:您可以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申报更正与作废: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或在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一)申报更正

若纳税人申报数据有误,需要修改的,即使已经缴纳税款,也可以申报更正,如申报更正后涉及补缴税款且超出缴款期限的,要按规定缴纳滞纳金。

第一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第二步: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页面,点击【申报更正与作废】。

第三步:根据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期,或者【展开】里的申报表名称查询到需要更正的报表,点击【更正】。

第四步:进入申报更正页面后,完成修改,点击【申报】按钮即可。

(二)申报作废

若纳税人申报有误,尚未缴纳税款且未过申报期限,可以作废后重新申报。已缴纳税款的申报表无法作废。

操作方法:进入【申报更正与作废】,根据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期,或者【展开】里的申报表名称查询到需要更正的报表,点击【作废】。

温馨提示:只能更正或作废最后一期申报。

:登录电子税务局之后点击【税务数字账户】模块或者【蓝字发票开具】模块就跳转登录界面,怎么处理呢?

答:可以在浏览器上点击【工具】-【Internet选项】-勾选【退出时删除浏览历史记录】-点击【设置】-【查看文件】,删除新打开文件夹当中的所有缓存文件,删除成功后关闭所有浏览器,重新使用谷歌浏览器【版本推荐参考:121.0.6167.140(正式版本)(64位)】或火狐浏览器登录电子税务局操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