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个做广告牌、传单印刷的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因此,提供广告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不属于征收范围,无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问:我之前有一套住房享受首套房贷利率,现在卖掉买了新房,新贷款仍享受首套房贷利率。但政策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请问我还能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纳税人作废了填报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且补缴了税款,即纳税人未享受过此项扣除,若再次购房时仍符合首套贷款利率,可以再次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问:我们企业安置了已经退休的残疾人,不再为其购买社保,在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安置的残疾人人数时,该人员还可以纳入计算范围吗?

答:不可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计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必要条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规定,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热点

问:我2月中旬新开了一家店,个人经营所得每月核定额为3万元,按季申报时销售额按9万元填写还是根据开业日期按日计算的销售额填写?

答:个体双定户(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年度中间开业和注销时,按季申报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当季按实际经营期填报销售额,即根据开业日期按日计算销售额。

问:我在个人所得税APP上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还需要做其他处理吗?

答:1.对以前年度办理了汇算申报的,如果修改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您还应当同步更正对应年度的汇算申报。因以前年度多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造成少缴税款的,需要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2.对以前年度未办理汇算清缴申报的,如果修改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您还应当同步办理对应年度的汇算申报。因以前年度多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预缴税款不足的,需要您办理汇算申报,如属于豁免情形,无需补缴税款及产生的滞纳金;如果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应当补缴税款及产生的滞纳金。

问:我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人员信息采集”采集职工信息时,身份验证状态提示验证失败是什么原因?

答:身份验证状态具体有:

【待验证】:人员信息未报送成功时的默认状态;

【验证中】:表示尚未获取到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登记信息,再次报送人员信息时,系统会自动获取验证结果,或通过“状态更新”功能手动更新;

【验证通过】:表示采集的人员信息与公安系统的信息是一致的;

【验证失败】:表示该自然人身份信息与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登记信息不一致,可以核实后将信息修改正确,如果确认无问题的,需要去办税服务厅做“特殊信息采集”,客户端通过“状态更新”功能手动更新;

【暂不验证】:表示该自然人身份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如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护照等),目前尚无法进行验证,可以忽略该结果,正常进行后续操作。


三、系统操作热点

问:我单位有职工在2月17日办理入职,参保登记开始缴费时间应该为2月,但在【月度工资申报】模块为其申报缴费工资时生效月份误选为3月,已经提交申报。现在想为该职工补缴2月的社会保险费用,还能将生效时间修改为2月吗?

答:在【月度工资申报】模块已为该职工进行工资申报,生效时间不能修改。可以在【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通过批量调整—按比例调整100%功能,按原工资信息重新提交。

问:我在个人所得税APP办理汇算需要补缴税款,补税金额超过银行限额,可以在手机APP分多次缴款吗?

答:可以,点击【办查】-【申报记录】-【未完成】-【待缴税】,点击【立即缴税】,点击【部分缴款】,输入缴款金额即可。

问:我们企业委托办理采集专项附加扣除的员工较多,如何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批量采集?

答: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页面,点击【导入】-【模板下载】,下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填写完所有需采集人员的相关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后,再点击【导入】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点击【选择文件】,选择要导入的文件进行导入。导入完成后,点击【导入结果】按钮,即可查看导入状态是否成功。                         

注意事项:

(1)批量导入时,应将多个文件压缩成一个ZIP文。

(2)导入的xls文件不能超过1M,zip文件不得超过5M。

(3)已采集过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员导入不会覆盖已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