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咨询热点

问: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怎么办?

答:补缴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六条: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在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相关政策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问:两个子女中的一人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或者2023年全年没有综合所得收入,是否可以由另一名子女全额享受3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14号)第二条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

需要分摊享受的,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问:企业设立了一家分支机构,在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指标是否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二、办税指南热点

问:忘记个税APP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个税手机APP登录页面点击【找回密码】,可根据提示输入身份信息,选择通过已绑定手机号码验证或通过本人银行卡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设置新密码。个别通过上述方法仍无法找回密码的,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办税服务厅进行密码重置。    

问:企业在第一季度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为什么无法填写“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栏次?

答:纳税人需要完成上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后,预缴申报时才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系统将自动计算和填写第9行“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栏次。

问:我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个税汇算提交退税申请后,收到税务机关的退税审核提交材料的提示,资料应如何提交?

答:若您收到有关个人所得税相关短信、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站内信等消息,您可以打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看详细情况。点击首页【待处理事项】、下方菜单栏【待办】或点击下方菜单栏【消息】,查看“补充年度汇算退税审核资料”模块。进入上述界面,根据上方文字提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相关证明资料可通过点击【上传材料】上传。您还可在情况说明备注栏中填写相关说明,提供给税务机关帮助进一步审核。

三、系统操作热点

问: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有误的应如何进行申报更正?

答: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后如发现申报有误可以进行更正申报,具体操作方法分以下两种情形:

提交的退税申请正处于“税务审核中”,需要用户先撤销退税申请,再办理更正申报。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查】—【查询】—【申报记录】—【已完成】并选择对应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点击【退税进度】—【撤销退税】,然后点击【申报记录】—【更正】—【更正年度自行申报】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修改对应数据完成汇缴即可。

提交的退税申请已有税务审核结果可以直接进行更正申报(提醒:“税务审核不通过”一般会给出原因提示,若更正请关注该提示)。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查】—【查询】—【申报记录】—【已完成】并选择对应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点击【申报记录】—【更正】—【更正年度自行申报】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修改对应数据完成汇缴即可。

问:怎样查看、下载以前申报的申报表?

答: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申报信息查询】,选择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日期、应征凭证种类等条件,查询相应时间的申报信息情况。

选择需要导出申报表的申报表种类,点击申报表界面右上角【导出】按钮,即可导出该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往期申报表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选择【查询统计】-【单位申报记录查询】模块通过设置不同的查询条件来进行明细申报查询。

问:在新电子税局里如何判断需要进行纳税信用补评、纳税信用复评或纳税信用修复?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进入【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管理】功能菜单,在评价年度选择年度,系统会自动判断您需要办理的纳税信用管理事项,如符合条件的,点击【申请调整】即可出现对应的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