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7日上午,合山市山鑫钙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电子税务局成功申报水资源税,开具了我市第一份水资源税完税凭证,标志着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征收工作已在我市顺利开展。
为全面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印发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有利于增强企业等社会主体的节水意识和动力,推动形成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方式,确保国家水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据了解,合山市山鑫钙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碳酸钙开采与加工,需要采取利用地下水资源,原来缴纳的是水资源费。“在费改税申报之前,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到我们公司实地走访,点对点为我们送上水资源税‘政策大礼包’,耐心为我们辅导申报操作,让我们吃下了‘定心丸’。”财务负责人张宏希表示。
为实现水资源费改税的平稳转换,合山市税务局积极与财政局、水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实现了“部门协作机制、征管配套制度、征管系统建设、税源基础信息识别、宣传培训辅导”五个到位,在办税服务厅水资源税增设申报专窗,实施“线上+线下”多渠道多方式宣传,组织税收管理专员上门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顺利完成首次纳税申报。
(莫淑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