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淼创电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323MAA79EAX24):

我局对你单位的税务稽查已作出税务行政决定,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来市税稽处〔2024〕4)、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来市税稽罚〔202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以公告方式送达,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来宾市人民路西309号)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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