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洪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323MAKDK1F884):

我局对你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期间,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告知书》、《广西税务稽查廉政监督告知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以公告方式送达,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来宾市兴宾区大桥路8号)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