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遗失的税务检查证内容公告如下:
持证人姓名:张军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合山市税务局局长室
检查职责:税费检查
证件号:桂税征451381220107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覃冬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合山市税务局局长室
检查职责:税费检查
证件号:桂税征451381190112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黄存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合山市税务局税政一股
检查职责:税费检查
证件号:桂税征451381190102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韦佶杏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合山市税务局税办公室
检查职责:税费检查
证件号:桂税征451381220101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莫小非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合山市税务局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股
检查职责:税费检查
证件号:桂税征451381190138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持证人姓名:陈昌坚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合山市税务局税第二税务分局
检查职责:税费检查
证件号:桂税征451381190186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合山市税务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