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城北税务分局
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兴宾税社城分限缴函〔2025〕72201号
纳税人识别号:91451302MA5PJU9R2T
用人单位全称:广西正润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内容:你单位2023年 1月1日至2025年 12 月31日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共计(大写)肆万柒仟伍佰壹拾元叁角壹分(¥47510.31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责令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15日内到办税服务厅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自欠缴之日起到缴纳之日止加收的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具体欠费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征收项目 |
费款所属期起 |
欠费金额 |
状态 |
基本医疗保险费 |
2023年01月-2024年12月 |
13193.44 |
已申报 |
基本医疗保险费 |
2024年12月-2025年12月 |
2745.63 |
未申报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2023年12月-2024年11月 |
23257.56 |
已申报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2024年 12月-2025年6月 |
6810.09 |
未申报 |
失业保险费 |
2023年12月-2024年11月 |
969.16 |
已申报 |
失业保险费 |
2024年 12月-2025年6月 |
283.78 |
未申报 |
工伤保险 |
2023年12月-2024年11月 |
193.88 |
已申报 |
工伤保险 |
2024年 12月-2025年6月 |
56.77 |
未申报 |
告知事项: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城北税务分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