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资金交易分析服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资金交易分析服务。

二、项目金额

本服务项目采购预算控制金额为29万元(2年期,含一切税费)。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采购。

三、项目需求

(一)提供技术培训服务:负责对我方人员进行资金交易分析技术操作培训,包括但不限于至少安排1次现场(线下)前期专业培训、升级内容的线下(或线上)培训,使我方人员掌握资金分析相关软硬件的各项功能及操作。

(二)提供资讯服务:不定期向我方人员介绍配套软件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应用技巧,提升我方人员实际操作水平。

(三)提供远程支持服务:在工作时间内,提供热线电话、传真、邮件、网络等远程在线技术支持服务,确保问题解决效率,及时解答和解决我方人员在进行资金交易分析中遇到问题。

(四)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当远程技术指导无法满足服务时,最迟在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我方现场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五)提供与资金交易分析服务相配套的软硬件,并做好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

(六)提供巡检服务:按季定期到我方工作现场进行实地巡检,通过座谈交流、现场测试等方式,及时了解收集并研究解决我方人员进行资金交易分析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七)提供升级服务:提供配套工具软件同版本的升级和补丁更新服务。

四、报名资格要求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二)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报价材料要求

(一)加盖公章的项目报价单(包含总价及各项费用清单);

(二)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信用查询时间为现场递交材料或邮寄材料当日);

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拟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对其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报价时间及方式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5日,共7个工作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于10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报价盖章版纸质材料(须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提交或邮寄到来宾市税务局财务管理科(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路西309号),逾期不予受理。

七、成交方式

此次询价原则上以价格最低报价供应商成交,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以业绩优良且服务质量较好的服务商具有优先权。

项目咨询联系人:石先生,联系方式:0772-4263378。

材料接收人:蓝女士,联系方式:0772-4263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