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税收宣传、后勤事务等工作。 
2.法制股。承担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等。 
3.税政一股。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相关税种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

4.税政二股。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相关税种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

5.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和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管理、检查工作、政策辅导、咨询服务和法律救济等。 
6.收入核算股。拟订并依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和各类发票的入库、保管、发送工作;组织实施预决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
7.征收管理股。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 
8.税源管理股。承担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9.组织人事股。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 
10.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协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统筹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税务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