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承担本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工作。 
2.第二税务分局。承担本县(市、区)重点税(费)源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承担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承办上级税务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本系统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 
3.金秀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金秀镇、长垌乡、罗香乡)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4.桐木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桐木镇、大樟乡、三角乡、六巷乡)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5.头排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头排镇、三江乡、忠良乡)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