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税收宣传、后勤事务等工作。

2.法制股。承担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3.税政股。组织实施各税种的征收管理,指导各税种日常征管检查参与各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组织落实各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等工作。

4.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和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管理、检查工作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

5.收入核算股。参与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实施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组织实施税收收入的预测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工作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和各类发票的入库、保管、发送工作

6.纳税服务股。承担本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工作。

7.征收管理股。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

8.税收风险管理股。承担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承办上级税务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本系统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

9.税源管理股。承担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10.财务管理股。组织实施预决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和政府采购、税务着装管理、固定资产等工作。

11.组织人事股。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

12.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协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统筹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税务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