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进行编制。报告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武宣县税务局,联系电话:0772-662164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武宣县税务局按照要求在武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及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及来宾市税务局的税收政策及本局的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公开共计112条,内容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纳税经营、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全部为网站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税务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设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1名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设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由各内设机构指定联络员协助、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按照《税务总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各级税务机关及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由承办人员认真选件、部门领导初审确认、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流程运转,明确职责分工,严守保密制度严把审核关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以及自治区、来宾市税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文件通知要求,结合局实际,及时编制和完善《国家税务总局武宣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

依托广西税务局门户网站,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23年度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力度在政府网站助企纾困版块,以图解税收、知识问答、热点关注等形式,丰富减税降费、纳税经营、电子发票推行、操作指引等方面税收服务内容,动态转发和及时更新国家税务总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有关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支持脱贫攻坚、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支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知识,深入解读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各项助企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不断提升税费政策发布宣传的覆盖面。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依托县政府绩效考评,优化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推进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社会评议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提升税务干部“和平建设时期,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的职责使命。2023年,税务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不存在应追究责任但未追究的情况发生。

(六)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工作要求税务局强化风险意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储备力量不够,有时容易造成工作冲突,兼顾不到位;二是信息更新不够主动不够及时;三是政策解读力度到位、解读数量质量有待提高下一步要增强工作协同配合,统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快速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