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忻城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忻城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忻城县税务局办公室(电话:0772-5511736,邮箱xcsw551173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忻城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及税务总局、自治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忻城县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9条,涵盖政策法规、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多个领域。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忻城县版块、忻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子栏目模块信息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信息,确保公众能够便捷获取。重点公开了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便民办税服务创新税收营商环境优化等内容,增强了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加强了对热点问题和民生关切的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了公众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忻城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对申请人提出的公开申请及时答复。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忻城县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审核把关。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定期梳理和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此外,加强了对敏感信息的保护,确保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忻城县税务局安排专人定期对信息公开版块进行维护,抓好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来宾市忻城县版块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协助来宾市税务局推进“来宾税务”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的信息公开建设,及时发布信息,与公众互动交流。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处理公众投诉和建议,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同时,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建议提案公开情况

2025年,未涉及忻城县税务局政协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忻城县税务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部分领域的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和全面。二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仍需提升,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是监督考核机制还需完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存在的问题,忻城县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公开税收政策、征管措施、纳税服务等方面的信息,确保公众能够全面了解税收工作动态。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定期开展考核评估,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忻城县税务局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本年度内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公开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