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2.第二税务分局。承担本重点税(费)源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3.象州税务分局。承担象州镇、寺村镇、运江镇、妙皇乡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4.石龙税务分局。承担石龙镇、马坪镇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5.罗秀税务分局。承担罗秀镇、大乐镇、水晶乡、中平镇、百丈乡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