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2019年上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办公室(电话:0772-4263100,传真:0772-4263118)。

一、2019年上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9年上半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分工,有效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自治区税务局、市政府的相关文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税收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按文件要求编制索引号,通过自治区税务局网站来宾版块、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9年上半年,我局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建设,围绕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情况,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行政执法职权信息,明确了权力名称、内容、依据、条件、期限、办理主体、工作要求和执法责任等,通过自治区税务局网站来宾版块、政府门户网站、我局微信公众平台等信息公开渠道对外发布,强化对行政执法职权运行的制约与监控。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渠道建设,根据“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信息公开进行维护管理,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此外,我局还根据纳税人需要,结合实际,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开形式,在各基层单位办税厅向纳税人公开相关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上半年,我局注重发布了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办税缴费事项增值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纳税信用评价、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工作及其他各类税收相关的公告,以及我市综合治税工作、我局行政权依据目录的公开,确保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调整。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上半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要求在自治区税务局网站来宾版块、来宾市政府网站、来宾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上,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公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76条。内容涵盖领导介绍、业务工作等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9年上半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涉及本部门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也未将涉及发展规划、组织收入情况等属于不予公开文件进行公开现象。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上半年,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上半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对策,以及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如涉及民生税收政策、涉税违法案件曝光等,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化和细化。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健全内部协调沟通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加强税务信息公开建设,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大方便。

(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强化工作力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为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

2019年7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