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办公室(电话:0772-4263100,传真:0772-4263118)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效地保障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来宾市版块、来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来宾市税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来宾税务”上,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公开共905条,其中网站公开为69条、微信公众号公开859条,以我局对外发布的信息168其他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税务总局、广西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全面规范了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形成条理清晰、责任明确的链条式管理。

2023年我局共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各类涉及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公开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组织局内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自查评估。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强化税务网站建设。我局网站的信息发布主要依托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来宾版块进行更新维护。针对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评估通报指出的问题,按照自治区的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统一优化信息公开栏目,安排专人定期对信息公开版块进行维护,抓好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是推进新媒体信息建设。加快推进“来宾税务”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的信息公开建设,集思广益发挥政务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的速效与准确性。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来宾税务”微信公众号累计关注人数12798人,全年推送信859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税务系统绩效考评范围,进一步明确工作导向,对不按规定落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单位和部门将给予绩效扣分处理,以绩效管理为抓手,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工作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建议提案公开情况

2023年处理涉及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以上我局按要求完成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指出的问题及自治区税务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存在的信息公开情况,有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工作透明度。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部分事项公开的形式相对单一,通过视频、图文等方式进行公开的力度尚需加强,公开平台功能有待进一步优化。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如涉及民生税收政策、涉税违法案件曝光等,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化和细化。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规范征管体制改革后的信息公开交接工作。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健全内部协调沟通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大方便。

(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强化工作力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为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本年度内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公开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