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柳州市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在广西(柳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联合开展主题为“携手话发展 益企向未来”的柳州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沙龙活动,38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企业获邀参加。

图为税收沙龙活动现场

活动期间,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小螺号”纳税服务团队通过上演新办纳税人办税情景剧、播放税费支持政策系列动漫视频、解读发票虚开问题等形式向在场企业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熟悉常见税收业务的办理流程,规避税收风险,引导企业提出经营中存在的疑问并进行解答,活动在激烈的知识抢答竞赛中达到高潮。

图为现场知识抢答互动环节

最后,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和志为“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费服务站”授牌,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牟华军为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导师绶带

图为柳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和志为“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费服务站”授牌

图为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牟华军为“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导师”绶带

“柳州市税务局聚焦退役军人重点群体,完善与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数据共享和交流机制,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平台,实现‘政策找人’,针对不同类型的群体,开展形式新颖、精准到位的宣传辅导,让退役军人和企业懂政策、会运用,办税无忧,达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与企业发展共赢的目的。”刘和志副局长在总结活动时强调。

图为柳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和志作总结发言

据了解,广西现行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自20191月1日至2023123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0191月1日至20231231日,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随军家属创业、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随军家属创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今年上半年,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积极落实以上政策,为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群体减免各类税费共计263.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