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箭盘山税务分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个人)进行税务事项通知,因无法与你(个人)联系并送达税务文书《税务事项通知书》(少缴税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予以公告送达,上述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个人)及时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领取地址:柳州市鱼峰区屏山大道312号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箭盘山税务分局

联系电话:0772-2151932

特此公告

附件:1.黄河生

2.蔡姮

3.莫玉英


税务机关(签章)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