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户公告
三江县税 税告〔2024〕8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签章)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
国家税务总局三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2024年6月份非正常户公告 |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件种类 | 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
92450226MA5M38645Y | 三江县梅林乡富林木材加工厂 | 罗晓毅 | 居民身份证 | 452228********7016 | 三江县梅林乡梅林村 | 2024-06-01 |
450226591318677 | 三江县高丰木业有限公司 | 古宏高 | 居民身份证 | 342623********7031 | 三江县斗江镇大兰坪 | 2024-06-01 |
91450226MA5Q5BLL2M | 广西玖东商贸有限公司 | 苏宁 | 居民身份证 | 452228********201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斗江镇新桥头209国道旁(自建房) | 2024-06-01 |
91450226MAD836N311 | 柳州市三江县卓航校外托管服务有限公司 | 韦兵柳 | 居民身份证 | 450203********031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浔江半岛白石寨安置地A地块89号 | 2024-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