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1、持证人:陈彦霖,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224240109;

2、持证人:覃阳春,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224240105。

以上税务检查证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