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城中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城中区税务局”)在柳州市税务局和柳州市城中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措施,认真抓好了税收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税收执法工作,法治税务稳步建设发展
(一)2024年,城中区税务局认真学习,深刻领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教育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第一议题”,通过组织“学《条例》 严守纪 担实干”大讨论,“先锋号角”专题授课以及书记讲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让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党规党纪入心入脑。把依法治税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抓实抓细。
(二)2024年,城中区税务局坚持依法依规征税,强化纳税服务。一是直面诉求更精准。设立“金钥匙服务岗”、“税费争议调解团队”“办不成事找我岗”,推行集需求响应、协调办理、政策宣传、办税辅导、问题反馈“五位一体”的“金牌导税员”特色办税服务,缩短办税缴费时间与流程。完善“124”诉求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回访机制。解决诉求问题700余个。做到对各类访求处理满意率100%。二是高效响应再提速。大力推进智慧办税建设,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开展政策宣传辅导26场次,作为全区税务系统“伴随访”试点单位,开展地毯式“税费培训精准走”、“智能外呼摸排走”、“实地对接深入走”等走访工作,累计走访1.14万户纳税人。三是创新服务添效能。依托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和“诚心服务·满意有您”服务品牌,切实认真贯彻城中区政府“有事必应、无事不扰”要求。在全市税务系统首推“税收优享白名单”服务,7200户民营企业纳入税收优享白名单,主要做法获市局领导和城中区委、区政府领导肯定,被列入市局、城中区政府工作报告。
(三)2024年,城中区税务局认真落实总局、区局和市局各项工作,持续提升税收法治建设质量。一是规范执法监督。以“三项制度”为切入点,注重发挥“三项制度”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管理、防范和打击虚开骗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在广西区税务局网站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及时公示各项税务行政执法信息,打造“阳光税务”。二是优化执法方式。落实《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结合工作实际,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柔性执法等方式,提升执法的力度和温度。深化“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增进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进一步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执法公正文明。三是进一步做好依法依规征税。结合工作实际,城中区税务局继续聘请广西佑成律师事务所作为局里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日常开展的工作中,及时将局财务部门汇总的各部门根据自身业务开展需求所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传送律所,通过加强与律所的沟通协作,让其对在法律层面的严格把关。促进了城中区税务局税务执法合法合理、透明公正,四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领导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城中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坚持每季度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强化主体意识,明确任务职责,专题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五是依靠机制控权,强化严格内部管理。城中区税务局以风险防控为核心,围绕税收执法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内部制约机制,特别是“三重一大”、各项费用审批相关手续和使用的情况等重点项目进行监督。建立督审、纪检和巡察相结合的“三位一体”一体化综合监督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了对税务干部的内部管理,把内部重点风险防范在内部监督之前。六是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城中区税务局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及时通过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通过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2024年,城中区税务局坚持注重挖掘人才,狠抓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加大法律人才的培养。通过招录法律专业毕业生、鼓励干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等措施,储备更多法律人才。目前全局具有“三师”资格11人,入选区、市两级人才库16人。二是进一步加大落实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城中区税务局狠抓队伍建设,特别是新录用公务员,通过“全程跟进、全程陪护”的工作方式,使他们能快速学习掌握相关税收业务知识,迅速融入到工作中。执法资格考试连续三年全员通过100%。在工作中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获得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二、2025年税收法制工作计划
2025年税收法治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举“思想建党、制度治党”旗帜,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以“三项制度”为抓手,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做好税收服务的同时兼顾税务监管,促进税务执法合法合理、透明公正,不断提升税收执法水平。二是加强税收制度法制化建设,积极推进税收共治。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税务机关主责、相关部门合作、社会协同、纳税人广泛参与的税收治理现代化新格局。三是以“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为动力,促进全局工作人员认真履职担责。恪守法治底线,奋力打造一只执法规范、服务高效、廉洁务实、开拓创新的城中税务干部队伍。借助“枫桥经验”在基层税务部门的实践应用,凡事先想一步、先干一步、干深一层,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要在吸收借鉴中发扬光大、实现赶超提升。围绕“增才干、用数据、管税源、防风险、提质效、双减负、优存量、育新能”工作脉络要求,强基提效,实干笃行,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城中税务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