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以下简称“融安县税务局”)在柳州市税务局和融安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措施,现将融安县税务局2024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党建引领,提升法治税务建设推动力
一是持续强化党的理论武装。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市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全区税务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员干部轮训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组织各支部围绕“建强政治机关,强化垂管意识,扛牢主责主业”开展了专题研讨交流6次。坚持“四个第一”学习制度,局党委发挥领学作用,组织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7次,党支部每月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联学24次,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组织参与理论和业务培训班23个。紧紧围绕“六好”标准,着力打造“六好”示范党支部。为在职和离退休党员发放了新修订的《条例》,实现100%全覆盖。二是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持续推动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整改,切实将党管意识形态要求落到实处。明确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责任,守好各自“责任田”。
(二)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提升税收服务效能
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严格依法征税收费是税务部门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融安县税务局严守任务主线,严格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肃组织收入纪律。二是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融安县税务局不折不扣执行延续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及时落实落细、落稳落准,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三是深化征管改革,提升治理效能。聚焦“5C5R”监控指标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各方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搭建系统化组织架构,形成一把手主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业务骨干常态化推进的良好局面,实现了从排名倒数到前列的逆转,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效。四是持续优化税费服务,开展人工精准政策推送。做好红利账单推送工作,主要是向纳税人推送固定时间段的整体税费优惠数据。通过征管数据筛选,甄别符合享受税费支持政策条件的适用对象,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税企微信群等渠道,将税收新政及时推送给纳税人,月累计400条;发动纳税人及时参加相关政策培训,并组织业务骨干适时开展点一对一、面对面地上门辅导,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税费政策红利。“以广西龙超等比赛为契机,积极组织“青年陪伴帮帮团”志愿服务队到龙舟比赛现场,借助比赛现场流量大、辐射广、传播快的特点,“面对面”为纳税人解读税费政策。设立宣传台,积极为纳税人缴费人发放税收宣传资料,解答税法方面的疑问,普及税法常识,全年共发放税收宣传知识册子、宣传单1200余份,接待咨询纳税人800余人次,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三)健全依法行政工作体系,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及法律专业人才的作用,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二是严格落实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发挥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提升税收执法效能
融安县税务局推进区域执法标准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准确适用《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新基准在融安落地生根并正确试行。严格按照新基准落实“首违不罚”事项,对于首次违法,情节轻微且在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或主动改正的税收违法行为,不予税务行政处罚,既体现税收执法的力度,也体现税收执法的温度。
(五)健全问题矛盾化解机制,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并做好有关工作准备,以更好适应新法的实施。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矛盾风险源头预防,践行一“站”式纾困。融安县税务局聚焦“内学先进,外学枫桥”建设目标,积极做好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的融合文章,秉持“小事不出柜、大事不出厅、矛盾不上交”矛盾化解理念,建立“县局领导领办+分局专班作业+服务厅后台团队支撑”(“1+1+N”)的工作机制,推出“亲情陪伴帮帮团”特色党建品牌,精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热情服务、务实高效”的亲情陪办工作团队。三是建立健全税费争议调解制度,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融安县税务局税费争议调解中心建设,积极协调化解税费矛盾,依法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融安县税务局设立税费争议调解中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提升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
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深入推进税务执法内控机制建设,强化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建设,将内部风险防控信息化融入税务执法全过程,着力思想事前预警、事中阻断。紧盯“两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履职、规范执法。
二、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税务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较之以前有较大的提升,但仍然存在知识层次、业务技能、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对于执法、监管、服务三者的融合缺乏系统全面和深刻的认识。二是纳税人纳税遵从度不高。部分纳税人对税收的认识淡化,个别纳税人对税收的含义及作用存在曲解,在办理涉税事项的时候,存在纳税意识较为淡薄,不按照规定办理涉税事项的现象。三是创新能力不足。税收征管改革正在精细化、智能化、现代化持续推进,但作为基层税务机关,税收执法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能力需要加强,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精确执法能力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依法治税过程中的创新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关于2025年工作思路的建议
(一)深化党建引领,持续完善法治税务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党内监督与法治监督有机结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严格监督,以党建监督推动法治税务不断完善。
(二)坚持依法治税,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持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推动税务人员学法、用法、尊法、守法,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充实法律专业人才队伍,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资格考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优势和带动作用,严格实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税收法治水平。
(三)坚持科学谋划,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稳步落实税制改革任务,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扎实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领域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落实好各工业产业园区税收政策,加强政策效应分析,更好服务融安高质量发展。拓宽和延伸城乡“两保”缴交渠道,有效打通农村“两保”缴费的“最后一公里”。
(四)坚持公正文明,持续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完善常态诉求反映渠道,提高“办成事”的效率。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从严查处侵害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问题,让纳税人缴费人对服务质效提升、营商环境优化更有获得感。常态化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促进观念融合、思想聚合、力量整合,巩固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等机制,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崇廉拒腐,敬畏法纪。
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