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以下简称“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在柳州市税务局和融水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措施,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以法治思维不断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2024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函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强化法治意识宣传学习
1.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示范带动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及时跟进学,坚定不移推动党中央和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柳州市税务局及融水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2.紧扣“八五”普法工作要点,通过运用线上视频、公益广告、广西税务APP、税企微信群、电子显示屏、发放纸质宣传资料、面对面线下实体培训等多种宣传方式,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等作为重点宣传对象,把当年延期执行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等常识性的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及增值税、所得税等当前的税收热点政策列为重点宣传内容,在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推动税法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开展,全面提升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遵从度,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始终坚守依法依规征收税费,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坚决守牢不收“过头税费”底线,为融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提高政策落实工作质效。建立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解决政策落实存在的问题,统一执行口径,促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通过快反机制向柳州市税务局减税办反映问题14条。
3.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要求,以“硬”举措优化税收营商“软”环境。一是诉求响应速度更快。用好社保费服务运维平台和“满意融水”服务响应平台,第一时间响应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诉求。2024年共开展8批次“送政问需、解难纾困”实地走访沟通活动,对辖区内共计4762户纳税人进行走访,收集问题341个,解决问题325个,上报上级问题16个;整合组建7个满意融水微信工作群,每个群聊安排2个管理专员进行答疑,及时回应纳税人的诉求,当前群聊人员超1000余人,形成一个良好的征纳互动关系。二是纳税服务体验更优。深化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持续做好税费争议调解。提供办事群众到厅“延时服务”,减少办事群众往返次数。持续推行“好差评”机制,评价率99.97%,好评率100%。开展“伴随访”业务42户,得到纳税人缴费人满意的评价。三是税费政策宣传更实。组建税惠政策业务骨干团队,持续开展纳税人学堂“税费辅导周三见”集中培训辅导工作,每周三定期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开展新办纳税人、新电子税务局业务、信用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等培训,并组织税政、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辅导和访谈沟通工作。2024年共开展12场线下培训辅导,涉及487户企业。
(三)依法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及其他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等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议事机构。二是贯彻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讨论和决定“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推进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各项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有序开展,确保上级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取得实实在在成效。2024年共组织召开28次党委会议,共对109项议题进行研究审议。
(四)有效推进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组织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全体在职在编干部完成各项依法行政培训工作任务及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二是组织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2024年共有8名新录用人员取得税收执法资格。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目前持有税务执法资格人员共计90人。三是积极培养懂业务、会行政、善学习的税务人才,发动青年干部积极参加“三师”考试。
(五)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托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和日常监督检查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强化对日常过错的监控,对各类执法过错疑点指标及时提醒、告知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持续督导检查整改效果。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相关规定,提高依法治税能力和水平,促进税务机关及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3.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精神,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落实的同时,严格执行《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方式,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融水税收营商环境。对适用“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不予行政处罚。2024年,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受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0件,发生行政应诉案件0件。
(六)完善纠纷化解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在社会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在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的同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防范舆情风险,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联合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融水苗族自治县总工会共同研究制定了《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调处机制工作方案(试行)》,建立由人社、税务、医保和工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预防化解部门协作机制,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强化社会保险费缴费矛盾争议排查化解,全力将矛盾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前端,助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融水,奋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推进法治建设仍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队伍专业人员力量不足,现有人员法治专业素养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税收宣传形式有待创新,如何在社会经济不断进步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提升税法宣传效率,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遵从度是我们需要努力的方向。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强化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发挥党的政治引领力,充分认识党的领导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税的重大意义,把法治建设与推进税收重点工作相结合,科学谋划具体思路与落实举措。
(二)着力提升税收执法质量。根据上级部门部署安排,修订县级税务机关权责清单,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和《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有效使用现行税收征管法赋予的执法手段,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全面推进“说理式执法”,定期抽查行政处罚情况,推动税务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严格落实《税务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事事明责、人人尽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责任落实机制,对失职失责精准科学问责,完善尽职免责制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税贯通互促的要求落在日常、抓在基础,切实强化税务执法监督。
(三)持续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在通过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培训提升税务人员特别是年轻税务干部的税收和法律素养的同时,持续推进“比学赛考”工程,鼓励干部积极参加系统内“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和系统外的各项比赛,参加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强化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税务法治队伍理论和实操水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继续大力推行法治宣传教育。探索通过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拓宽微信、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推送接收渠道,把依法治税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为融水县地方经济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