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持证人姓名 |
工作单位 |
税务检查证号 |
1 |
蒋永明 |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 |
桂税征450203190152 |
2 |
吴德军 |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 |
桂税征450203190155 |
3 |
潘雪丹 |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 |
桂税征450203230103 |
以上税务检查证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