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
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的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下列14户纳税人进行税务催告,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下列14户纳税人的《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纳税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公告文书正本。
领取地址:柳州市鱼峰区蝴蝶山路5号2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3691037。
特此公告。
附件:1.广西柳州市恩铭运输有限公司催告书
2.柳州市富雄机械有限公司催告书
3.柳州市正丰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催告书
4.柳州浩天机械有限公司催告书
5.广西拓展科技有限公司催告书
6.广西博雅制冷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催告书
7.柳州市鱼峰区永利冻品经营部催告书
8.柳州锋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催告书
9.广西柳州市捌捌柒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催告书
10.广西柳州市感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催告书
11.四川丰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催告书
12.柳州市逸宸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催告书
13.柳州市银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催告书
14.柳州市和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催告书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