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

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的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下列14户纳税人进行税务催告,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下列14户纳税人的《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纳税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公告文书正本。

领取地址:柳州市鱼峰区蝴蝶山路5号2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3691037。

特此公告。

附件:1.广西柳州市恩铭运输有限公司催告书

2.柳州市富雄机械有限公司催告书

3.柳州市正丰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催告书

4.柳州浩天机械有限公司催告书

5.广西拓展科技有限公司催告书

6.广西博雅制冷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催告书

7.柳州市鱼峰区永利冻品经营部催告书

8.柳州锋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催告书

9.广西柳州市捌捌柒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催告书

10.广西柳州市感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催告书

11.四川丰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催告书

12.柳州市逸宸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催告书

13.柳州市银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催告书

14.柳州市和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催告书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