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广西柳州鹏泰服装生产有限公司进行阻止出境告知书公告。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广西柳州鹏泰服装生产有限公司的《阻止出境告知书》(柳市柳北税阻告〔0029〕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纳税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公告文书正本。

领取地址:柳州市园艺路18号第二税务分局(2)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2529915

特此公告。

附件:广西柳州鹏泰服装生产有限公司《阻止出境告知书》(柳市柳北税阻〔0029〕号)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北区税务局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