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旺南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0204747994242R):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南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柳市柳南税二分税社征决〔2026〕2050801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柳州市柳南区河西路16-1号101号办公室领取文书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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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南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南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