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下列2户纳税人进行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现将下列2户纳税人的《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缴纳社会保险费通知)》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纳税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公告文书正本。
领取地址:柳州市园艺路18号胜利税务分局(3)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3251176
特此公告。
附件:1.柳州市新彩服饰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
2.柳州市花开向暖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北区税务局胜利税务分局
2026年5月9日

